2023年第二季度,县监测站对我县境内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城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等开展了监测,监测结果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评价如下:
一、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我县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个,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及叶绿素a和表3特定项目的甲醛,共31项指标。评价方法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要求进行,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河流总氮除外)。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同比上年同期水质变化情况为无明显变化。
二、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永仁县共设1个空气自动监测点,位于永仁县人事局,2023年第三季度正常开展了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监测项目均包含了常规六参数(SO2、NO2、O3、CO、PM10、PM2.5)及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能见度。永仁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永仁县监测总天数91天,有效天数85天,其中13天为“优”,62天为“良”,优良率为88.2%。二氧化硫(SO2)浓度均值16ug/m3,二氧化氮(NO2)浓度均值8u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32ug/m3,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12ug/m3,一氧化碳(CO)浓度均值0.7mg/m3,臭氧(O3)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均值132μg/m3,温度均值24.6℃,大气压均值839.4hpa,湿度均值45.2%,风速均值2.4m/s,主导风向均值203.1°,能见度35307m。从综合指数看,空气质量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三、县城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第二季度,开展了县城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共设监测点位6个,我县三季度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达标率均为100%、夜间平均等效声级达标率均为83.3%。“永仁古城农贸市场”(Ⅱ类功能区)夜间未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