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扶贫助学补助受益对象为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认定的脱贫户和录入系统中的监测户。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学生均可享受此项扶持政策。原则上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但在校已享受该项目补助的学生,不得重复双向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按学期发放,每学期发放1500元,东西部协作生,每生每学年5000元,按学期发放,每学期2500元,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补助资金分学期发放。就读未满一学期的不能领取补助,补助资金应通过农户一卡通转账发放到贫困家庭。
春季学期乡镇结束申报时间为5月10日,秋季学期乡镇结束申报时间为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