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楚雄州财政局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楚财农〔2022〕56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53万元,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结合《永仁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及2022年永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拟对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53万元做如下安排:
一、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计划实施项目5个,下达551万元。
其中:永定镇计划实施项目1个,下达资金30万元;宜就镇计划实施项目1个,下达资金358万元;猛虎乡计划实施项目1个下,达资金67万元;中和镇计划实施项目1个,下达资金25.5万元;永兴乡计划实施项目1个,下达资金110万元。
二、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计划实施项目4个,下达322万元。
其中:永定镇计划实施项目1个,下达资金100万元;莲池乡计划实施项目2个,下达资金189万元;维的乡计划实施项目1个,下达资金33万元。
三、就业项目1个,计划下达80万元。
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计划下达80万元。
永仁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