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以前称小额担保贷款、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有关承办单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负责推荐,由担保机构(各级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等)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经办此项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由借款人或小微企业承担部分利息、财政部门给予部分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云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分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什么是“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简称“贷免扶补”(下同):
“贷”是指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小额贷款支持。即对在我省从事自主创业的人员,按规定提供每人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小额贷款。
“免”是指对创业人员创业实行“四减免”。即①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②给予税收优惠。③创业者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免反担保。④创业小额贷款3年内按规定给予贷款财政贴息。
“扶”是对创业人员实行“一条龙”帮扶。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咨询、创业培训、创业项目评审、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等帮扶。开展“1+3”跟踪服务,每1名享受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的创业人员,有1个承办单位负责服务,1名联络员负责联系协调,1名创业导师负责帮扶指导。
“补”是指对创业成功人员提供创业吸纳就业补贴。即对创业人员创业并稳定经营一年以上、招用一定数量的劳动者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补贴。
承办单位:
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共7家单位。
经办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永仁县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永仁县分行、云南省农村信用联合社永仁县分社,共3家银行。
贷款额度: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合伙创业的借款人,符合条件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20万元标准核定,最高额度为110万元,合伙人贷款的必须得到法定代表人的同意。
扶持对象:1、贷免扶补”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基本一致。主要指以下10类人员: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委会主任助理、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依托平台就业购置生产经营必须工具的就业人员纳入扶持对象。在我省创业不受户口区域、行业限制。
贷款期限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不超过3年。
贷款利息: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举例:我县现执行的“贷免扶补”、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现为6.35%,借款人承担2.35%,剩余4%由财政给予贴息。
以个人贷款20万元为例:个人创业担保贷款3年可获得财政贴息1.8万元(20万元[贷款额度]×3%[财政贴息利率]×3年[贷款期限]),贷款20万元,每年只需支付给银行0.47万元的贷款利息。
不能享受贷款贴息政策的情形
享受创业贷款期间不得私自注销营业执照,不得与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对贷款期间私自注销营业执照、与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的人员,从发生以上情形之日起不予享受贴息政策。
还款方式:1、“贷免扶补”:分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的第12个月偿还本金1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24个月偿还本金2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36个月偿还本金70 %。借款人与承贷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提前还款。2、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还清(2-3年),或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约定分期还款。
限制条件:①借款人(夫妻双方)借款次数不超过三次。创业人员获得“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次数合计不超过3次。(“一次”,指借款合同中载明的贷款起止时间周期。如遇提前还款,按提前还款时间来计算周期)。②申请人在提出借款申请时,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含编内编外人员)、国有企业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且不属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③在提交借款申请时,不能是村四职干部(村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村监委主任)。④在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⑤申请人无不良的征信记录。
如何申请,应提供哪些资料?
申请流程:1、符合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向市场主体注册所在地、创业经营场所所在地或户籍地的有关承办单位提出申请。2、提供相关材料,等待相关部门的调查、审查、审批。3、办理借贷手续,签订担保合同、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贷免扶补提供资料:①大中专毕业生:《毕业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在校大学生出具在校大学生的学校证明、休学创业大学生出具学校证明;②农民工:《就业创业证》原件;③复转军人:《军人退役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④其他自主创业人员凭相关证件证明。
以上创业人员除按所属要求的证件外均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用带税务登记证)、《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特种的行业需提供相应许可证)原件。经审核符合申请贷款的填写《创业计划书》一式二份、《云南省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提供资料:①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证明等);②就业状况材料(如《就业创业证》等);③婚姻家庭情况材料(如《结﹤离﹥婚证》、居住地址等);④经营情况(营业执照或场地租赁协议、《税务登记证明》、经营地址等);⑤担保情况(如反担保人、反担保证明等);⑥承办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永仁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号窗口)、永仁县教育局、永仁县市场监管局、永仁县工商联、永仁县总工会、永仁县团县委、永仁县妇联。名额有限,按照报名顺序进行资料提交审核。
2、承办单位联系方式:
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8—6713045
县工商联0878—6716326
县总工会0878—6716850
县团县委0878—6716101
县妇联0878—6716456
县教育体育局0878—6711880
县市场监管局0878—6718222
经办银行联系方式:
县农业银行0878—6712096
县农村信用社0878—6717555
县邮政储蓄银行181****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