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疫情影响、稳企业就业、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64号)规定,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失业补助金或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还有最后1个月的时间。请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单位和申请失业补助金或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的参保缴费失业人员,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尽快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失业补助金或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
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一)申请条件
申请稳岗返还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并在2020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当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企业。
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且不属于“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企业。
3.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6%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裁员率=2020年度失业并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20年平均参保缴费人数。
2020年平均参保缴费人数为:2020年1月至12月参保缴费人数之和除以12。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单位及其职工2020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按60%返还。
大中小微企业划型按2020年减免企业失业保险费划型办法执行。
(三)申请方式
永仁县政务服务中心老楼(金葵花幼儿园后)四楼2号窗口办理。
二、失业补助金、农民工生活补助
(一)申领条件及发放标准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满1年的,每月发放600元的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每月发放300元的失业补助金。对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可以申领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每月发放300元。
(二)申领范围
申领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即:失业保险停保时间在2021年1月1日之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日期在2021年1月1日之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已享受过2020年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的失业人员不再享受2021年扩围政策。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三)申请方式
1、窗口办理:失业人员可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到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在永仁县参保的可到永仁县政务服务中心老楼(金葵花幼儿园后)四楼3号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878—6721162。
2、网上办理:下载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登录办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jyj.yn.gov.cn)、“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上申请办理。
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