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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永仁县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的批复

日期:2022年09月05日   作者: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

永民复〔2022〕8号

李雪敏,李跃慧,施自兰,王宗燕,徐景荣,中国共产党永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等发起人:

你们报送的申请成立永仁县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永仁县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请在发文之日起3个月内召开全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章程,选举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领取登记证书。

二、永仁县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共永仁县委统战部。永仁县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依照核准的社团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上一条:永仁县民政局致全县社会组织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下一条:永仁县民政局关于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有关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