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永定镇麦拉村民委员会新房子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1.9723公顷。
用途: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定于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5日由永仁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拟征地示意图
永仁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