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加强衔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衔接资金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现将永仁县2022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如下:
根据中央、省、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楚财农〔2021〕147号)文件要求,提前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312万元,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结合永仁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初方案》,拟对提前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312万元做如下安排:
一、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计划下达1001.68万元
其中:莲池乡229万元,猛虎乡159万元,维的乡66.5万元,宜就镇125万元,永定镇55万元,永兴乡215.18万元,中和镇152万元。
二、乡村旅游发展项目计划下达1895万元
其中:莲池乡260万元,维的乡358万元,宜就镇259万元,永定镇518万元,中和镇100万元,永兴乡200万元,猛虎乡200万元。
三、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计划下达1200万元
其中:莲池乡200万元,维的乡300万元,宜就镇200万元,永定镇200万元,中和镇300万元。
四、其他(雨露计划、项目管理费)项目计划下达215.32万元
(一)雨露计划172.2万元:莲池乡18万元,猛虎乡16万元,维的乡26万元,宜就镇22万元,永定镇17.2万元,永兴乡30.5万元,中和镇42.5万元。
(二)项目管理费43.12万元:莲池乡5.49万元,猛虎乡2.91万元,维的乡5.82万元,宜就镇4.7万元,永定镇6.13万元,永兴乡3.46万元,中和镇4.61万元,县乡村振兴局10万元。
监督电话:0878---6716246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永仁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