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2021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扶贫资金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现将永仁县扶贫办2021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如下:
根据中央、省、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及《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1〕174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县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895万元,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结合我县《2021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方案》,拟对下达我县的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895万元做如下安排:
一、农村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计划下达2739.9万元
其中:县交通运输局510万元,莲池乡86万元,宜就镇30万元,永定镇1386.71万元,永兴乡70.19万元,中和镇657万元。
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计划下达1004.75万元
(一)林业产业67.75万元,其中:永兴乡40万元,永定镇27.5万元。
(二)扶贫小额信贷837万元,其中:莲池乡75万元,猛虎乡74万元,维的乡86万元,宜就镇130万元,永定镇82万元,永兴乡180万元,中和镇210万元。
(三)农业技能培训100万元,其中:莲池乡10万元,猛虎乡10万元,维的乡10万元,宜就镇15万元,永定镇15万元,永兴乡20万元,中和镇20万元。
三、雨露计划项目计划下达150.6万元
其中:莲池乡10万元,猛虎乡10万元,维的乡10万元,宜就镇15万元,永定镇15万元,永兴乡20万元,中和镇20万元。
监督电话:0878---6716246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永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