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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监测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公告 永市监抽检处置公告〔2025〕04号

日期:2025年04月2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监测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公告


永市监抽检处置公告〔202504


现将抽样编号为DBJ25532300713931512ZX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DBJ25532300713931512ZX

样品名称

开口笑·多味翅尖

生产(购进)日期

2024-11-01

型号规格

300克/袋

标称生产企

昆明乡仔王食品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

永仁县家佳福超市

检验不合格

项目

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

检验机构

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5-01-23

核查处置启动

日期

2025.1.23

抽样单位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查处置单位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核查处置情况

处置措施

具体情况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或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 封存不合格(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1)购进数量:各6kg其中用于抽样检验2.4kg已销售数量2.4kg ,库存数量1.2kg  2)下架封存数量1.2kg   。(3)召回数量0kg   ;(4)未完全召回原因 除用于抽样检验外,卖给消费者8袋,剩余4袋被执法部门扣押了。

原因排查

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生产过程控制不严,灭菌过程没有严格把控好造成的。

行政处罚

1.政立案时间:  2025年2月11日

2.结案时间 2025年2月26日

未立案说明

未结案说明:                          

2.违法事实认定(法律依据):当事人销售开口笑·多味翅尖“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 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第(一)项:确有应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办案人员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销货款(违法所得)188.8元;

2.处以罚款1500元,合计处罚1688.80元;



整改复查

1.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依法诚信经营,保证所经营的食品质量合格、安全。

2.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我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进货质量关,索证索票和检验报告,只和有合法资质的经销商收购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产品检验合格后才上市销售,确保所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通报移送

1.其他地区、行政部门通报情况

2.向司法机关移送情况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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