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永仁县“一业一查”联合抽查计划(21个行业47个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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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业 |
任务名称 |
联查部门 |
抽查事项 |
联查对象 |
检查主体 |
责任分工 |
抽查比例 |
时间安排 |
备注 |
1 |
劳务派遣 |
劳务派遣经营单位联合抽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劳务派遣经营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
劳务派遣机构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起,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
2户 |
2025年10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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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2 |
工资支付 |
用人单位、建设施工企业工资支付联合抽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用人单位、建设施工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
用人单位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起,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
3户 |
2025年10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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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部门 |
建筑工人实名制监管(一金七制检查) |
用人单位、建设施工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安部门 |
用人单位、建设施工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
3 |
人力资源服务 |
人力资源服务联合抽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起,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
1户 |
2025年10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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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
4 |
保安行业 |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抽查 |
公安部门 |
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保安培训单位及其培训活动情况的检查。 |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 |
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 |
县公安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
1户 |
2025年3-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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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门 |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
5 |
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 |
代理记账行业 |
代理记账机构抽查 |
财政部门 |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执业质量和村集体经济委托代理记账情况 |
代理记账机构 |
县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 |
县财政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
20% |
2025年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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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 |
税务部门 |
税务检查。 |
6 |
中小学校 |
学校联合抽查 |
县教育局 |
学校办学情况、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校服等检查。 |
永仁县内各中小学校 |
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 |
县教育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
3所 |
2025年3月-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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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 |
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校服等质量安全检查;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
7 |
县卫生健康局 |
学校传染病防治、教学生活环境、生活饮用水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部门联合抽查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经营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的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局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牵头发起,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
1户 |
2025年4-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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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安部门 |
信息网络安全监督检查 |
消防救援部门 |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
非煤矿山 |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
应急管理部门 |
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
非煤矿山企业 |
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 |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
1户 |
2025年3月至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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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 |
9 |
消防救援部门 |
消防安全检查 |
工贸行业 |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
应急管理部门 |
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
工贸企业 |
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 |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
2户 |
2025年3月至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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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场监管部门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 |
消防救援部门 |
消防安全检查 |
11 |
宾馆、旅店业 |
宾馆、旅店监督抽查 |
公安部门 |
宾馆、旅店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
宾馆、旅店 |
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局 |
县消防救援局牵头发起,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
2户 |
2025年1-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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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部门 |
宾馆、旅店卫生情况的检查 |
消防救援部门 |
宾馆、旅店消防情况的检查 |
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检查 |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和回收网点 |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公安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发起,县公安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
1户 |
2025年4-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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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县公安局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监管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
固体废弃物生产、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 |
13 |
二手车交易 |
二手车市场联合抽查 |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 |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情况检查;二手车交易信息采集情况检查 |
二手车交易市 场和二手车经 营主体 |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发起,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
2户 |
2025年3月—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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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
二手车市场监管 |
14 |
县市场监管局 |
二手车销售合同检查 |
汽车(新车)销售业 |
销售市场部门联合抽查 |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 |
汽车(新车)销售行为合规检查 |
新车销售市场 经营主体 |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 |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发起,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
1户 |
2025年1月—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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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 |
新车质量检查 |
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 |
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
交通运输部门 |
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网约车经营人)检查。 |
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 |
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牵头发起,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
1户 |
2025年3-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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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公安部门 |
是否存在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侵害用户个人信息情况;车辆是否存在逾期未检验和未报废等安全隐患;车辆及驾驶人员是否有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 |
市场监管部门 |
网约车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检查。 |
16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支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保障从业人员合理劳动报酬情况;保障从业人员获得合理休息情况。 |
统计调查企业 |
一套表调查单位部门联合抽查 |
统计部门 |
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
一套表调查单位 |
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 |
县统计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
3户 |
2025年3-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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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林草种苗 |
林业草原监督检查 |
林业主管部门 |
林草种苗监督检查 |
林草种苗生产经营单位 |
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实施检查。 |
38% |
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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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检查 |
种子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部门联合抽查 |
农业农村部门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
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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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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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检查 |
饲料、饲料添加剂 |
饲料、饲料 添加剂部门联合抽查 |
农业农村部门 |
饲料、饲料添加 剂监督抽查 |
饲料、饲料添加剂 生产和经营企业 |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
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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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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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检查 |
涉税涉费企业 |
涉税涉费事项抽查 |
税务部门 |
涉税涉费事项检查 |
辖区办理营业执照但未进行税务信息确认的纳税人 |
县税务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税务局牵头发起,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
5户 |
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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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检查 |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场所和雷电易发区的矿区) |
防雷安全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 |
永仁县气象局 |
雷电防护装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投入使用的雷电防护装置是否进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是否按规定开展定期检测 |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场所和雷电易发区的矿区) |
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 |
县气象局牵头发起,县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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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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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应急管理局 |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雷电易发区旅游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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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安全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 |
永仁县气象局 |
雷电防护装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投入使用的雷电防护装置是否进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是否按规定开展定期检测 |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雷电易发区旅游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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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气象局、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局 |
县气象局牵头发起,县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联合实施检查。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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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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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永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局 |
3A及以上重点景区(雷电易发区的旅游景点)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