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府债务监督,既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重要举措,更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近日,永仁县出台《永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监督的办法》,标志着全县政府债务监督管理进一步向法治化、规范化轨道迈进。
一是明确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债务的方法,可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多种方式,依法开展监督。
二是明确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债务的范围,覆盖全部政府债务资金的管理使用、项目建设、资金绩效情况以及债务举借、使用、管理、偿还全过程。
三是明确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债务的重点,债务举借方面重点监督债务规模、期限和结构、举借方式等,债务资金使用方面重点监督资金用途、使用方向及拨付流程等,债务管理方面重点监督债务预算管理、项目收益专项债券管理、债务监测、债务资金绩效及债务信息公开、债务风险管控等,债务偿还方面重点监督是否制定偿债计划、是否将债务本息及成本费用列入预算、是否落实偿债责任等。
四是明确违反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债务办法的责任,本级人大常委会可视具体情况对有关政府部门询问、质询并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