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永仁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11月9日至12月15日,对永仁县财政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调查。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加强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财政专户资金20000元结转2年以上未及时统筹安排使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9日缴入国库。
(二)关于“截止到2020年10月31日,永仁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对宜就镇2019年交回存量资金387 770.06元未及时进行全面清理统筹整合使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已于2020年12月23日下达给永定镇人民政府(永财农〔2020〕114号)387700.00元,用于糯达村委会乐武村至务黑么组进村道路建设工程;70.06元已于2021年2月22日上缴国库。
(三)关于“非税收入未在10个工作日内足额缴库639 339.52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639 339.52元2021年4月7日上缴国库;
(四)关于“未及时将1年内未发生资金往来业务的财政专户进行撤并”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已于2021年4月9日撤销。
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审计组对我县国库及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存量资金管理、往来款项管理、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方面提出的四点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认真研究,不断学习,加强管理。我们将把审计整改作为推动财政管理工作的抓手,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存量资金和往来款项管理,不断规范预算管理工作。
永仁县财政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