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人民政府
网站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楚环永罚字〔2022〕4号)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2-1230008 公文目录: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2022年12月30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云南共创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云南共创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楚环永罚字〔2022〕4号

违法事实

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机关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陆仟元整(¥226,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7-12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