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永仁锐航工贸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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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楚环永罚字〔2022〕6号 |
违法事实 |
租用永仁凯杰工贸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排放大气污染物,但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机关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处罚内容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伍万柒仟元整(¥557,00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9-13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