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人民政府
网站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永仁县卫生健康局执法主体公示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3-0629001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主体目录 发文日期:2023年06月29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永仁县卫生健康局执法主体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文件要求,按照永仁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现将永仁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如下:

一、负责人:起艳梅

二、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执法机关

、执法区域:云南省永仁县

、执法类别:卫生健康

、办公地址:永仁县永定镇仁民路18

、监督电话:0878-6726570

、邮编:651499

、执法权限

(一)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楚雄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医改工作方针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推动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七)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彝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参与拟订中彝医药产业发展政策。负责综合管理中彝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八)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九)推进全县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政策。

(十)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执法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二)国务院规章: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

(三)地方规章:

《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永仁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