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城市供排水价格改革调整方案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
办法公告
(2023年第一号)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永仁县城市供排水价格改革调整方案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21号令),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6月下旬召开永仁县城市供排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对永仁县城市供排水价格改革调整方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基本条件
享有公民政治权利,身体健康,有一定群众基础,年满1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正确反映群众意见,对城市供排水价格等有关情况较为熟悉,有一定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者。
二、听证参加人产生办法
消费者参加人由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永仁县消费者协会推荐;经营者参加人由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县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与定价项目有关的部门参加人由个人自愿报名,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聘请。
全部听证参加人由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聘请,以聘请通知书为准。
三、旁听人产生办法
旁听人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到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名,由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报名顺序选取。
听证旁听人由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聘请,以聘请通知书为准。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额确定
听证会参加人名额共22名,具体分配名单:
(一)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2名)
1.请县人大办1名;
2.县政协办分别1名(其中县政协委员代表1名,女)。
(二)经营者(2名)
永仁县供排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名;
永仁县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名。
(三)消费者代表(15名)
1.永定镇人民政府推荐5名(其中:女代表1名,村委会1名、居委会1名,低收入群体代表1名);
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名;
3.县投资促进局1名(外商企业代表);
4.县水务局1名;
5.县市场监管局2名(消费者协会1名);
6.县医院1名;
7.永仁县第一中学1名;
8.物业管理公司1名;
9.永仁大酒店1名;
10.县委老干部局推荐1名(退离休干部)。
(四)专家、学者(3名)
1.县财政局1名(会计师);
2.县司法局推荐1名(律师);
3.县农业农村局1名。
五、旁听人(3名)
凡是符合旁听人条件的,都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详细资料到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名,报名者要提供现在职业、住址、户籍、联系电话等,并由县发展改革局到县公安部门进行核实后确定。旁听人参加会议途中往返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李学云,电话:0878-6716312。
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