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楚财农〔2023〕82号),现将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三批)1838000元下达给你们。资金分配表、绩效目标表及预算科目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相关部门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绩效自评。
三、实行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三批)分配表
2.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三批)绩效目标表
永仁县财政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