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我县公共娱乐场所艾滋病防治宣传力度,有效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2024年4月18日—4月19日,由县文化旅游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辖区内的音乐厅、宾馆、酒店、旅店、美容店、足浴店等公共娱乐场所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及专项督查工作。
此次专项督查共出动人员20人次,车辆2台次,检查音乐厅、宾馆、酒店、旅店、美容店、足浴店共计62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份,发放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280份,重点对音乐厅、宾馆、酒店、旅店、美容店、足浴店的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HIV检测卡持证(卡)情况、经营性住宿场所安全套摆放情况、艾滋病防治宣传画及宣传资料粘贴摆放情况等进行督查,检查过程中针对部分经营单位从业人员HIV检测卡过期的情况,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联合专项督查,公共娱乐场所艾滋病防治第一责任人意识显著增强,艾滋病防治工作成效显著提升,有效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