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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布《永仁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4-071700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7日 主题词: 文  号:永退役通7号 成文日期:2024年07月16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提升永仁烈士陵园的管理保护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永仁烈士陵园的类别、规模、保护级别以及周边环境等情况,制定永仁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一、永仁烈士陵园基本情况

永仁烈士陵园坐落于云南省楚雄州永仁县城东面先锋营山,占地19379.18平方米,陵园内有墓154座,纪念碑1座,纪念广场1个,浮雕墙2面,展馆1个,管理用房1栋,坊门1个,名录碑石2个、亭2个。永仁烈士陵园是由中国人民解放军8700部队(铁道兵)、云南省永仁县革命委员会为纪念缅怀修筑成昆铁路英勇献身的铁道兵指战员和铁路建设者而修建,于1968年动工,1970年落成。园内安息着五十年代平叛剿匪、六十年代修筑成昆铁路、七十年代对越自卫还击作战中壮烈牺牲的125名烈士和为国殉职的29名同志,系铁道兵安葬较集中的烈士陵园。

永仁烈士陵园是永仁县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党史党性教育、国防教育、主题教育的重要阵地。永仁烈士陵园于1988年7月20日,被省政府批准为全省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1999年12月,被楚雄州委批准为第一批州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9年8月3日,被县政府列为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6月,被州委命名为楚雄州第一批中共党史党性教育基地;2014年7月,被州委命名为楚雄州党史党性教育基地;2021年10月9日,被评为楚雄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二、永仁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

根据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不动产权证书(云2022永仁县不动产权第0000882号),永仁烈士陵园保护范围为:西至永仁烈士陵园现大门前台阶起步处,东、南、北为永仁烈士陵园现围墙内,保护范围面积18713.7平方米。

三、永仁烈士陵园保护管理责任主体

责任部门: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划定范围内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破坏烈士纪念设施的完整性,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禁止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未经许可的工程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禁止以任何方式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五、相关法律责任

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安放骨灰、埋葬遗体的,将视情节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永仁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平面图

 

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7月16日

解读《永仁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图解《永仁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附件:永仁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平面图.pdf  108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