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永仁县引入共享电单车的提案》(第50号)交我局办理,我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永仁县无共享电单车业态的原因
依据2017年8月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要求,2020年5月公安部致函交通运输部提出的“及时制止违规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相关企业停止投放并限期收回”的建议,综合考虑城市发展现状、交通出行结构、道路通行条件、道路交通安全及现行政策等情况,按照安全第一,包容审慎、因城施策、属地管理的原则,目前永仁县暂未投放共享电单车。
(一)城区面积规模小,出行距离短。根据2021年6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436号(工交邮电类476号)提案答复的函》(交运题字〔2021〕10号)指出,共享电单车主要服务于中长距离出行。而永仁县城现状面积3.45平方公里,城区南北最远距离约5公里,东西最远距离约3公里,城区范围较小,未来可能使用共享电单车的群体极少。
(二)县城道路通行条件不匹配,安全隐患大。目前县城共有44条道路,大部分道路狭窄,仅有永兴路、仁民路2条道路设置了非机动车道,其余42条道路未设置非机动车道;县城为山地地形,有13条道路坡度较大。投放共享电单车将出现大量共享单车与机动车混行,而共享电单车质量大、速度快,骑行人员不固定,超速、逆向、闯红灯行驶和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多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损害后果比较严重;据公安部数据,60%以上的共享电单车事故是单方事故,20%以上的共享电单车伤亡事故中车辆存在安全性能问题,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权益难以保障。
(三)车辆停放车位容量不足,城市管理压力大。目前,县城停车位已经根据车辆数量多次规划调整,现有路侧车位4417个(小车754个,出租车4个,农村客运车10个,摩托车3649个),尚难以满足现有车辆停车需求。而城区人行道普遍较窄,剔除已划定的摩托车位,已无合适位置规划共享单车停车位,投放共享单车势必沿街随意停放,造成违停违章乱象。
(四)城区出行方式丰富且机动车保有量大,已能满足绝大多数市民需求。县城户籍人口为32321人,其中外来流动人口为3689人,人口总量偏少。而现状机动车保有量为63498辆(不含大型汽车),包括摩托车42510辆、小型汽车11040辆,未来机动车保有量仍然将保持持续性增长;县城注册登记有出租车24辆、网约车37辆、公交车14辆。现有的公共和自用交通工具充足,已经能够满足绝大多数市民的出行需求。
二、共享电单车准入措施
(一)开展是否引入共享电单车问卷调查。为做好共享电单车准入壁垒破除工作,县发改局已开展共享电单车问卷调查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从共享单车问题调查结果来看,居民对永仁县引入共享单车的支持率为69.42%,反对率为30.58%。其中龙头山社区支持率为70%,反对率30%;苴却社区支持率为30%,反对率70%;小汉坝社区支持率93.33%,反对率6.67%;玫瑰阳光城支持率83.87%,反对率16.13%。根据以上问卷调查结果,提请县级相关部门研究。
(二)改善县城道路通行条件,增设非机动车道。县发改局将组织住建、交通等相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道路、管网等专项规划情况,加强实地调研,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品质提升,在立足县域经济发展条件下,适时启动实施县城道路拓宽工程,增设非机动车道,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切实保障共享电单车行车安全。
(三)扩充停车位容量,合理规划共享单车停车位。县发改局将组织住建、交通等相关部门,加快公共停车设施改扩建,持续完善城区交通设施,推进停车设施盘活共享,充分利用城市边角空闲土地、中心城区功能搬迁腾出土地、城市公共设施新改建预留土地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其他土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努力扩充停车位容量。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联合公安、住建、交通等相关部门密切跟踪共享电单车发展情况,及时总结其他城市相关经验教训,在确保城市交通安全、保障城市管理秩序、满足群众出行需求的前提下,稳步探索共享电单车科学、有序发展问题,为促进我县低碳环保、方便快捷、安全放心的公众出行方式而共同努力。
感谢您对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县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给予支持。
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