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主体审核登记表
单位(公章):填表人:邵迎春 联系电话:6711880 填表时间:2024年10月17日
单位全称 |
永仁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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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永仁县永定镇东成东盛路4号 |
邮编 |
651499 |
机构性质 |
☑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临时机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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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 类别 |
☑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综合执法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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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职权 类型 |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检查 □行政征收征用 ☑行政许可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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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财政差额拨款 □自收自支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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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执法 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专项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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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谭起春 (盖章) 2024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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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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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执法职权类型按照本单位实际行使的行政执法权类别填写,没有的在备注栏填无。有本表未列明的其他执法职权类型的,写明实际执法类型名称。
2.执法依据应当根据执法职权类型,分别填写相关依据。依据应当为规章以上的依据,列明至少一项依据名称和具体条款内容。
3.行政执法机关有所属其他行政执法主体的,应当分别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