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人民政府
网站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永仁县司法局关于对永仁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3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4-1128066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4年11月28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杨艳菊代表: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您所提的《关于加强行政审批综合执法业务人员培训》(第83号)交县司法局主办,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一、永仁县行政审批综合执法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行政审批综合执法事项清单的确定由省级部门清理,形成省、州、县、乡镇、村五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至7月20日,县级承接并及时完善本地化要素,100%准确发布现行政务服务事项共1572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641项、行政确认169项、行政征收110项、行政给付40项、行政奖励20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处罚3项、公共服务437项、内部审批17项、其他行政权力127项。在云南省一体化政务平台所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同步链接到省、州、县政府门户网站,含统一的法律法规依据、受理条件、办件材料、办事流程等19项统一公开要素。

二、在加强行政审批综合行政执法业务人员培训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明责赋权促运行。结合“四个一”改革,及时组织公布乡镇职权和赋权事项清单共计248项(其中,明确乡镇职权事项108项,省州赋权事项140项),进一步明确乡镇职权事项和赋权事项,理顺权责清单。结合实际运行情况,经开展动态评估调整,2024年5月28日及时收回了6项赋权事项。目前,省级明确乡镇职权事项有86项,州级法律法规规章明确乡镇职权事项26项,省州赋权乡镇事项有134项。

(二)建章立制促规范。采取编制“五制度”“一规范”“一指引”“一办法”,做到“三统一”,重塑“三流程”,从源头上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并下发至全县7个乡镇参照执行。一是编制“五制度”“一规范”“一指引”“一办法”。“五制度”,即《永仁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永仁县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永仁县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永仁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永仁县行政执法统计制度》;“一规范”,即《永仁县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一指引”,即《永仁县行政执法行为用语指引》;“一办法”,即《永仁县行政执法容错纠错实施办法》。二是做到“三统一”。即权力事项清单统一、执法流程统一、执法文书统一,县司法局对全县乡镇的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权力事项清单等进行了统一规范,全县根据实际对执法车辆、执法服装、执法设备逐步进行配备落实。三是重塑“三流程”。即行政检查流程、行政处罚流程、行政强制流程。

(三)强化培训促提升。积极实施“线上+线下”“理论+实操”“跟班+带班”执法业务培训,促进乡镇综合执法人员能上手、会操作、懂流程。一是县司法局通过举办全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和业务实践技能培训班,将有关执法骨干结合赋权事项,就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案卷管理等内容进行授课并开展实践技能大比拼,已集中组织开展业务培训3场次,业务技能大比拼1次,参训人数达126人次。二是深入基层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调研,现场指导、培训、解答基层执法相关问题,指导乡镇执法队制定完善执法流程图,学习制作执法文书和案卷等,开展“点穴式”指导办案16场次。

(四)开展赋权事项业务承接培训。组织审批服务业务培训,制定《开展政务服务平台应用业务操作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政务服务平台的操作水平、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印发《永仁县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协调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的通知》,督促赋权的12家县级部门分别制定了行政执法培训方案,积极对赋权事项开展业务培训及面对面指导。统计分析乡镇高频事项,梳理乡镇高频事项清单,结合《永仁县综合窗口改革升级版实施方案》,以推进乡、村综合窗口改革为抓手,建立乡镇依申请办理审批服务事项颗粒化知识库,组织县级行业部门开展系统操作及业务办理流程培训。定期开展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根据乡镇不同需求,邀请专家下沉到乡镇开展面对面、点对点的业务指导和授课培训。

三、下步工作措施

在下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与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积极沟通,及时督促县级相关部门对乡镇开展行政审批业务培训及工作指导的督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对乡镇的培训需求及时进行统计反馈,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业务人员培训,不断提升乡镇行政审批人员服务能力。

(一)确保人员编制,做到专人专用。为保障综合审批执法人员的文化及专业水平,在综合行政执改革过程中,建议落实招录政策逐步向基层倾斜,保障乡镇行政执法人员的招录,做到专人专用,尤其要保证综合执法队充实相应的法律专业人员。

(二)加强沟通衔接,保障运行规范。加强对乡镇与县级执法部门之间衔接配合的指导,合理界定县乡综合审批执法事项,避免出现多头交叉执法、重复检查、执法空档,以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的良好局面。对下放到乡镇的行政权力,县级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注重指导乡镇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三)加强规范管理,提高规范化执法水平。加强对乡镇行政审批人员的业务指导,提高乡镇行政审批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在培训上,将培训时间、频率、内容、方法等方面体系化、规范化,并贴合实际的审批工作进行讲解,对乡镇行政审批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培训,使审批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得到提升,使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合法。

(四)强化监督检查,提升改革效能。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乡镇行政审批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对乡镇行政执法责任落实情况定期了解情况、听取报告、随机抽查检查,及时对执法部门或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偏纠错,促进行政执法合法高效有序的运行。

感谢您对永仁县行政审批综合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永仁县行政审批综合执法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永仁县司法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