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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全县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2)拟定全县文化事业、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融合发展。
(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活动。负责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境内交流、合作、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驻县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推动民族民间文化走出去。负责旅游市场开发,推进全域旅游。
(4)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全县文艺事业和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和各艺术品种发展。
(5)组织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全县智慧旅游,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
(6)拟订全县文物、博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物、博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7)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文化和旅游案件,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8)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县文化艺术人才及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文化和旅游局紧紧围绕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阳光康养聚焦攻坚”行动,加快推进“阳光四季康养园”建设,全县文化事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1.彰显特色,推进文化旅游事业繁荣发展。一是聚焦擦亮“赛装之源”文旅融合名片,永仁文化旅游延续升温。成功举办了中国·永仁2023直苴彝族赛装节,以赛装文化为媒,全国86家企业、商会、协会的企业家代表180余人莅临永仁考察、洽谈、签约,15家企业与我县签订协议20个,总投资49.91亿元。成功开展“彝风绣韵·千里千寻”赛装文创产品创新设计大赛及精品展,开展永仁彝族赛装文化节暨“阳光永仁·四季康养”城市形象展示体验进都市系列活动,展示永仁丰富多彩的民族特色文化,“阳光永仁·四季康养”文旅品牌的影响力和美誉度不断提升。二是重塑诸葛方山品牌,不断补齐服务设施短板。加强统筹协调,引进吉成控股集团在永仁注册成立云南方山管理有限公司,对方山景区进行管理运营。巩固方山AAAA级旅游景区和外普拉AAA级旅游景区建设成果,推进绿美景区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外普拉大村金牌旅游村和最美乡愁地申报,并接受省级专家组实地考评。
2.文化旅游体育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召开专班组会议21场次、项目施工负责人约谈会议27场次、相关部门协商会议6场次研究和推进工作,对项目施工负责人做到“访、走、请”,确实将化解工作落到实处。至目前,10项历史遗留问题中基本完成处置和销号8项,还没有处置完成的有2项,即方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影剧院修缮项目正在有序推进抓紧扫尾。
3.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迈出新步伐。人员经费和排练演出场地得到保障,文化艺术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强,招聘了3名紧缺人才,落实公益性岗位人员15人。参加楚雄州青年演员大赛和2023年新剧(节)目展演活动;创作的文艺作品彝剧《玫瑰花里的故事》、花灯歌舞剧《访绣娘》、情景剧《赛装•赛装》、傣族舞蹈《金沙傣韵》、歌曲《我在永仁很想你》等重点剧目分别获得表演类一等奖、舞美类二等奖、编导类三等奖,县文化艺术团3名青年演员分别获得声乐类比赛二等奖和三等奖,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获新剧(节)目展演综合奖三等奖。
4.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实现新提升。协调争取175万元资金,推进县文化馆(非遗中心)提升改造和彝绣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项目。永仁县云南公共文化云平台2023年浏览量已突破20万人次,展览展示文件数量168件,新增文化志愿者225人,完成任务121%。打造了县文化馆(非遗中心)、县图书馆、永定镇龙头山社区等3个州级最美公共文化空间,积极申报中和镇为州级“最美艺术之乡”,将“滇川夜明珠”美食街打造成永仁夜间群众文艺活动示范点和新亮点,开展夜间文化群众文艺演出活动90余场次。县图书馆顺利通过第七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为一级馆。总投资380万元的县图书馆提升改造工程加快推进。圆满承办中国·永仁2023直苴彝族赛装节、“春晚”、农民丰收节、释迦、草莓、沃柑、樱桃采摘季等节庆系列活动,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永仁县2023“阳光永仁·四季康养”房车营地新春篝火大联欢、第八届广场健身舞蹈大赛暨周末大家秀、“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文艺演出等群众文化活动。整合资金为32支文化活动设施设备紧缺的优秀农村业余文艺演出团队解决音响难题。开展永仁县2023年“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送戏进景区、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演出活动50场,夜间文化演出90余场次,开展文化惠民演出42场次。
5.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得到新加强。新增省级非遗项目3项,新认定州级非遗工坊2个,成功举办《梅葛》代表性传承人培训1期,成功举办永仁县2023年花灯小戏、彝剧表演培训班8期,培训学员300多人。严格落实文物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召开永仁县2023年文物安全工作会议,签订文物安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投资117万元的回龙桥保护修缮工程稳步推进,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维的石棺墓抢救性保护工程并竣工验收。完成长江流域文物调查永仁部分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第四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目前黉学馆、的鲁李氏历代宗亲普同碑墓两个文物点正等待州级专家评定。积极争取国家长江文化公园(永仁段)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发改委和文旅部项目库。
6.文旅产业转型发展迈出新步伐。编制完成《永仁县阳光康养聚焦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永仁县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永仁县乡村旅游发展三年行动(2023—2025年)》。大力实施阳光康养聚焦攻坚行动,旅游三大指标恢复性增长。2023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9688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77.20%。1—12月,全县旅游业共接待海外游客9人次,实现旅游外汇收入2.96万美元;共接待国内游客197.81万人次,同比增长25.36%,实现旅游业收入187204.86万元,同比增长27.69%。协助1家文旅企业申请贴息贷款、获得奖补纾困贴息资金11.02万元,培育成立永仁首家旅行社,注入文化和旅游市场新活力。
7.行业管理得到新加强。全年出动检查人员363人次,完成文化市场执法检查1820家次,紧盯文旅领域安全,全年安全生产事故为零。完成文化市场执法案件办理6件,全县文旅行业安全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公共文化股、旅游发展股、产业开发股,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永仁县图书馆
2.永仁县文化馆
3.永仁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4.永仁县文化艺术团
5.永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
纳入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车辆1辆、特种作业车辆2辆(流动送书车1辆、流动文化车1辆)。
说明:我单位实有车辆大于编制车辆的原因是:为更好地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文化部分别于2016年、2018年分别配送了2辆车为特种作业用车,即:流动送书车1辆、流动文化车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5279808.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79808.7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067467.68元,增长86.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067467.68元,增长86.0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向上争取的项目资金尚未实施完毕的项目结余资金结转在2023年实施,收入结转在2023年度,导致项目资金收入增加。同时,赛装节、火把节等节庆活动的举办,也增加的决算总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3529389.34元。其中:基本支出5037999.96元,占总支出的37.24%;项目支出8491389.38元,占总支出的62.76%;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84961.1元,增长21.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56347.66元,下降8.31%;项目支出增加3138830.03元,增长58.6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要原因是:加快推进以前年度实施的项目,项目完工完成结算增加,本年度下达的项目实施力度加强,资金支付增加。同时,赛装节、火把节等节庆活动的举办,也增加的决算总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37999.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小计4713265.08元,占基本支出的93.55%;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经费324734.88元,占基本支出的6.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91389.3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如下:开展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开展三区文化人才专项工作;送戏下乡、村级文化设施购置、文化室建设、数字文化馆建设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各级非遗项目及传承人传承工作的保护;2023赛装文化节暨永仁彝族赛装展演(云赛装)活动;对全县文化旅游项目进行申报和建设等工作。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373192.06元(其中:办公费181304.23元,印刷费5400.00元,咨询费29880.00,水费15828.60元,电费7831.31元,邮电费31711.76元,差旅费33679.67元,维修(护)费215593.28元,租赁费340534.61元,会议费1,392.00元,培训费197,447.00元,专用材料费130651.95元,劳务费520840.23元,委托业务费581081.42元,其他交通费用8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2016.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1800元(其中:生活补助331800元);资本支出4675997.32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1709145.27元,办公设备购置78409.00元,专用设备购置201602.00元,大型修缮2561804.14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76611.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8425.91元)。对企业补助1110400.00元(其中:其他对企业补助11104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70668.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7%。与上年相比增加2623761.84元,增长24.1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达的项目实施力度加强,2022年及以前年度向上争取的项目尚未实施完毕,项目结余资金结转在2023年实施验收并支付资金,资金支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4163.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27113.39元,资本性支出207050.00元。具体为: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前期经费120000.00元;省级文化遗产保护经费(中和古街建筑群建设)40910.00元;中央补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43253.39元;天天赛装舞经费3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578328.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车辆使用费等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3521102.57元;云南世居民族精品文化工程专项资金24135.00元;方山综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费2880.00元;文物收购经费26090.00元;直苴赛装节经费210411.67元;县文化艺术团新剧目创作及演出补助经费252083.44元;中国永仁直苴赛装节系列活动经费251192.00元;中国·楚雄2023年彝族火把节永仁县分会场活动文艺演出经费99891.00元;中央补助公共文化建设资金962273.60元;两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642495.35元;文化人才专项经费125565元;直苴彝族生态文化保护区规划编制9236.46元;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和赛装节申报经费35224.76元;省级文化文物专项资金(苴却砚制作技艺)76611.00元;永仁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建设1730645.27元;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经费187800.00元;永仁县非遗传承展示中心改造项目123596.76元;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144000.00元;第一批永仁莲池溪谷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27000.00元;永仁县图书馆提升改造项目1920751.00元;云南省文旅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财政款贴息资金110400.00元;4A级旅游景区创建省级奖补1000000.00元;永仁县文物保护项目经费94943.68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7648.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359699.1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9545.4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1539.89元;死亡抚恤686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8375.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69513.92元;事业单位医疗88890.2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9499.6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472.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08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00873.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5943.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993.7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9.54%,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09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0.46%,完成年初预算的73.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9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943.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993.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09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在开展工作中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0983.37元,下降53.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4682.97元,下降49.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30.04元,下降59.8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文化旅游工作;文物和非遗保护工作;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招商引资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项目建设等各项目工作推进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客商接待;文化旅游工作、文物和非遗保护工作、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等各项目工作推进检查、督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32批次112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6014.35元,比上年351877.14元减少85862.79元,下降24.4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末我单位人员调出5人,人员减少导致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文化旅游工作;文物和非遗保护工作;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招商引资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项目建设等各项目工作产生的办公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聘用人员工资和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63299835.37元,其中,流动资产15329996.13元,固定资产38807431.8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9162407.38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329460.7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428743.6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773.7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7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993.7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3.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703302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