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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永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5-0102007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4年11月27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38号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

曹黎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协调解决宜就镇影剧院提升改造建设资金的建议(第38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永仁县宜就影剧院基本情况

宜就镇影剧院位于宜就文化站院内,建于1990年7月,占地面积为84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42.6平方米,内设观众座500个,舞台1个,放映厅1个,大厅1个。建成33年来,用于电影放映、文艺演出及大型会议召开,由宜就镇文化站管理及使用。多年来,该影剧院经常进行集镇室内数字电影放映及“七一、国庆、火把节、元旦、儿童节”等大型文艺演出,并且全镇“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经济工作会、脱贫攻坚大会、年终工作总结会”均在影剧院进行,由于活动的频繁加之建设年限久远,影剧院内设备已经陈旧及损坏,房顶(瓦屋面)漏雨,门窗损坏,线路破旧等,亟需进行改造及设备更新。

二、办理情况

今年以来,县文化和旅游局加大向上汇报和资金争取力度,争取到位资金10万元。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教〔2023〕314号)和第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纪要,现已下达我县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乡镇文化站改造提升-永仁县宜就镇综合文化站提升改造10万元。在县文化和旅游局项目办的督导下,宜就镇年初上报项目实施方案及请示报告,6月1日,项目已开工,项目实施内容有更新牌子、房屋捡漏、安装展板、铁座凳、修复损坏健身器材、安装乡村少年宫校外娱乐活动器材、增加太阳能灯、建架子鼓打击乐培训室、完善各功能活动室设备用具等的施工工程。预计竣工时间为2024年9月1日。下一步,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将继续加强乡镇文化阵地建设管理,确保发挥作用。

感谢您对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文化工作给予支持。

永仁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 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