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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部门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2025年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2025年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2025年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2025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2025年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永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是中共永仁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协调指导督促边境维稳处突事务,推动形成打击跨境犯罪工作合力,强化边境管控,维护边境安全;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县法学会;完成上级党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平安建设股、依法治县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永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公共法律服务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执法监督股、新闻宣传与信息化室、政工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县政法机关要坚定政法工作方向、强化政法工作担当、推动政法工作提质增效,紧扣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增强斗争精神,忠诚履职担当,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坚持深化改革、稳中求进,以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永仁模式为主线;以县乡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作用发挥为抓手;抓好维护政治安全专项行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司法质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政法队伍能力作风建设等六项重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684,002.8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84,002.8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较2024年的3,661,412.22元增加了22,590.65元,增长0.62%,增长部分全部来自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的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保险基数增长以及业务工作开展需求导致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84,002.87元,其中:本年收入3,684,002.8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84,002.8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2024年的3,661,412.22元增加22,590.65元,增长0.6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保险基数增长以及业务工作开展需求导致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84,002.8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684,002.87元,其中:基本支出3,464,002.87元,与上年(2024年基本支出3,351,412.22元)对比增加112,590.65元,增长3.3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保险费用增加,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等费用的增长;项目支出220,000.00元,与上年(2024年项目支出328,000.00元)对比减少108,000.00元,下降32.93%,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调整,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及反邪教工作经费有所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3101行政运行:金额为2,328,698.13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机关日常运转,包括行政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如基本工资557,820.00元、津贴补贴845,568.00元、奖金46,485.00元等;还涵盖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如办公费14,000.00元、差旅费3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等,以维持单位日常行政事务的正常开展。
2.2013150事业运行:金额为551,438.37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单位日常运转费用,包括基本工资184,044.00元、津贴补贴14,520.00元、绩效工资120,984.00元等人员经费,还有办公费9,500.00元、差旅费15,000.00元等公用经费。
3.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金额为91,461.6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89,061.60元以及退休公用经费2,400.00元,保障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和相关活动开展。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金额为298,857.27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为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保障。
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金额为76,987.76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为工作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6.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金额为27,031.7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保障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权益。
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金额为76,193.08元,主要用于公务员的医疗费用补助,提高公务员的医疗保障水平。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金额为5,88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相关的支出,如补充医疗保障等。
9.2210201住房公积金:金额为227,454.96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帮助职工解决住房相关问题。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合计3,021,347.31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人员的个人收入及相关福利,维持其生活并激励工作积极性,确保人员队伍稳定,为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人力保障。
1.30101基本工资741,864.00元: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标准,为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收入保障。
2.30102津贴补贴860,088.00元:发放各类津贴和补贴,如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
3.30103奖金405,225.00元:包含常规奖金以及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的绩效奖励等。
4.30107绩效工资288,961.00元:用于发放事业人员的各项绩效工资支出。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8,857.27元:为行政和事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4,019.46元:缴纳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7.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6,193.08元:针对公务员群体,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提供额外的医疗费用补助。
8.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684.54元:包含工伤保险、行政单位大病医疗、事业单位大病医疗、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等费用。
9.30113住房公积金227,454.96元:按规定为行政和事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合计555,593.96元: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日常办公运转、开展业务活动以及保障单位与外部的沟通交流,确保单位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1.30201办公费85,900.00元:用于购买办公用品、文件印刷、资料复印等办公事务满足单位日常办公文件处理、信息传递等需求。
2.30202印刷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及反邪教工作相关资料的印刷,如综治维稳印刷宣传材料、普法强基印刷宣传材料等。
3.30205水费1,000.00元:行政运行中产生的水费支出,用于单位办公场所的日常用水。
4.30206电费10,000.00元:行政运行中产生的电费支出,保障单位办公设备的正常用电。
5.30211差旅费45,000.00元: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因工作出差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确保行政人员能够顺利完成外出工作任务。
6.30207邮电费26,000.00元:用于单位的邮寄、电话通信等费用支出,确保信息沟通顺畅。
7.30216培训费24,000.00元:用于开展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及反邪教工作相关培训,如综治维稳业务培训等,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8.30217公务接待费16,000.00元:用于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因公务活动接待外部人员的费用支出。
9.30226劳务费110,000.00元:用于支付聘请相关人员的劳务费用,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经费中的劳务费等。
10.30228工会经费30,593.96元:按规定计提并缴纳工会经费,用于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权益等。
11.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保障公务用车的正常使用。
12.30239其他交通费用122,100.00元:包含发放行政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保障单位公务出行的交通费用。
(3)303生活补助合计107,061.6元: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或企业提供生活方面的经济支持,以缓解其经济压力,保障基本生活水平 。
1.30302的退休费89,061.6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生活,涵盖日常开销、医疗辅助等方面的支出。
2.30305生活补助18,000.00元主要用于驻村生活补助。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000元,较上年(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1,000元)减少0元,下降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000元,较上年(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000元)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6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规范的接待审批流程,各项费用的报销严格按照审批内容和标准进行,杜绝了超支和违规报销的情况,使得接待费用始终处于可控且稳定的状态。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元,较上年(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元)减少0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我单位车辆管理有效、驾驶员队伍稳定使得车辆运行维护费用维持在相对稳定的水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一: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经费
(一)项目名称: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为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良好环境,构建多方协作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进一步有效预防和减少全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设立本项目。
(三)项目实施单位: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
(四)项目基本概况:该项目致力于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支持。通过开展相关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司法环境,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成长,同时降低全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
(五)项目实施内容:
1.聘请“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和“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保障相关工作人员报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组织开展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相关的宣传、培训活动,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关注度和认知度。
(六)资金安排情况:项目预算资金20,000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20,000元用于支付聘请“五老”和“合适成年人”的劳务费用。
(七)项目实施计划:
1.第一季度:完成“五老”和“合适成年人”的招募、筛选和培训工作,确定人员名单并签订相关协议。
2.第二季度:正式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相关工作,安排“五老”和“合适成年人”参与涉罪未成年人案件处理,进行跟踪服务。
3.第三季度: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4.第四季度:总结全年工作,评估项目效果,整理相关资料,为下一年度工作提供经验。
(八)项目实施绩效:
1.产出指标:保障相关工作人员报酬人数达到5人;经济成本指标控制在12000元/年。
2.效益指标:“民转刑”命案同比下降率≥60%。
3.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90%。
项目二: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及反邪教工作经费
(一)项目名称: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及反邪教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永仁县政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为消除影响政治社会稳定的隐患点、突破市域社会治理创新难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设立该项目以保障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及反邪教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项目实施单位: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
(四)项目基本概况:该项目旨在全面推进永仁县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及反邪教工作,通过开展一系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开展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及反邪教宣传工作,印刷宣传材料,如综治维稳印刷宣传材料30000册、普法强基印刷宣传材料20000册、平安建设印刷宣传材料20000册等,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
2.组织综治维稳业务培训,培训人数不少于400人,推广应用全省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3.聘请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及反邪教工作相关人员3人,协助开展各项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项目预算资金200,000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办公费60,000元、印刷费60,000元、邮电费26,000元、培训费24,000元、劳务费3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第一季度:制定项目年度计划,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确定宣传材料印刷内容和培训计划。
2.第二季度:开展宣传材料印刷工作,组织部分综治维稳业务培训,启动聘请相关人员工作。
3.第三季度:持续推进宣传和培训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重点,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进行。
4.第四季度:总结全年工作,评估项目效果,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为下一年度工作做好准备。
(八)项目实施绩效:
1.产出指标:综治维稳印刷宣传材料30000册、综治维稳业务培训≥400人、普法强基印刷宣传材料20000册、平安建设印刷宣传材料20000册、聘请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及反邪教工作相关人员3人;经济成本指标控制在90000元。
2.效益指标:安全隐患事件同比下降≥60%、刑事发案率同比下降率≥60%、保障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及反邪教工作正常开展及完成。
3.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7.政府购买服务: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55,593.9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4,060.44元,下降18.2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减少。30201办公费:85,900.00元;30202印刷费:60,000.00元;30205水费:1,000.00元;30206电费:10,000.00元;30207邮电费:26,000.00元;30211差旅费:45,000.00元;30216培训费:24,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16.000.00元;30226劳务费:110,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30,593.96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22.1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资产总额824305.45元,其中,流动资产68604.28元,固定资产612367.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3333.39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2758.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3270012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