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永仁县牢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弘扬“苦熬不如苦干”的永仁精神,勇于担当作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中取得“率先突破”,基本实现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抓流程优化促审批改革。在全州率先成立县级行政审批局,2017年全部取消县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018年按照“成熟一批精简一批”的原则,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进行了清理规范,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2019年,完成流程优化、归并再造审批事项137项,审批业务股室由55个精简为1个股室4个审批窗口,审批人员由85名缩减为13名,审批专用章由14枚减少至1枚,办结时限缩短50%以上,跨省通办事项实现应办尽办。提供了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永仁经验”,基本实现“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全程服务有保障”。
2.以“三单制度”促动态管理。自2016年起,适时推进“三单制度”落实,2018年6月完成第一轮县乡权责清单梳理、编制和公布;2019年按照省州县乡村“五级十二个统一”要求,开展清理规范行政职权事项和其他职权事项名称,完成入库和网上公开。取消证明材料356项。完成31个县级部门、7个乡镇人民政府新一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安排,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非禁即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
3.以机构改革促职能整合。在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中,组建12个县级部门,优化4个县级部门,重新组建县司法局,设置县政府工作部门26个;同时调整组建5个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乡镇统一设置5个办公室、6个服务中心和1个乡镇财政所。职责权限清晰合理,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初步构建。
4.以高效服务抓市场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意见,认真实施企业开办3天行动,企业开办由“两证合一”向“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电子申报”“赋码审批”转变,企业开办时间大幅压缩,企业开办便利度大幅提升。至2020年底,净增各类市场主体933户,其中:各类企业净增80户,个体工商户净增83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净增17户。市场主体总数累计达9827户,市场主体培育增速领跑全州各县市。
5.以示范创建促社会治理。将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保障永仁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重要措施,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以农村“雪亮工程”为抓手,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载体,探索具有永仁特色、县域特点、时代特征的宜就集镇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推动平安永仁建设迈上新台阶。永仁县被授予全国法治县创建先进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4次荣获“省级先进平安县”称号,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连续3年位列前茅。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
6.以基础建设抓公共服务。紧紧围绕构建互联互通、功能完备、高效安全、保障有力的五大基础设施网络目标,按照“打基础、破瓶颈、补短板、强支撑”的要求,全力实施路网、航空网、能源保障网、水网、互联网五网建设,同时结合脱贫攻坚战需要,不断夯实医疗保障、义务教育、社会民生等服务保障网络建设,努力把永仁建成中国阳光城、成昆经济带云南北大门、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区,走出一条发展自己、服务全局的基础设施建设跨越式发展路子。
7.以安全感满意度抓营商环境改革。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设高素质的司法队伍,为投资者提供公平的法治环境。近年来,持续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永仁建设,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以法治的刚性约束,换取市场的柔性环境。狠抓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营造公开透明和优质高效政商环境,县人民政府将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列为年度工作标杆,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综合满意率,连续5年居全省全州前列,社会环境安定和谐。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服务地方立法调研工作。服从和服务地方立法工作大局,合法严谨规范做好各项立法调研服务工作,涉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计民生的立法调研,做到精心准备,科学谋划,广泛征求社会各行业、各阶层代表意见建议,汇总形成切实可行、方便操作、易于接受的反馈意见建议,供上级立法机构参考。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于2017年和2019年先后两次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登记规范性文件制作主体43个,县人民政府清理规范性文件8份;乡镇没有规范性文件。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改调整永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永仁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明显,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充分,法律顾问考核工作持续加强。2020年,全县法律顾问人数达到59名,落实法律顾问聘用报酬44.4万元,提供重大行政决策咨询49次,合同协议把关199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1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咨询服务25场次,支持纠纷调解50场,开展民法典宣讲59场次。
2.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注重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网络新媒体、有关代表列席会议等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开展民意征集和网上调查各40余次。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依法公开信息,及时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3.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县人民政府、县级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均以内聘公职律师和外聘社会律师相结合的方式,配备有法律顾问工作团队,正在抓紧制定全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今年6月底前可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清单化”管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已经成为全县重大行政决策的第一关口和规定动作。
4.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重大行政决策末位表态制度,5年召开政府常务会议75次、政府办公室班子会议6次、县政府全体会议3次。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党组会议会前充分筹备和会中双人记录制度,印发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75期,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5.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全程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5年来,召开经济运行分析研判会议20次,脱贫攻坚调度会议48次,政府全体会议24次,廉政工作会议13次。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落实《永仁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改版运行,板块设计更加科学全面,设置专门板块供法治政府和行政执法公示使用。县人民政府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开展工作约谈和业务提醒,大力考核力度,在法治政府成效考核中,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重点考核,给予重点评价。
2.改革行政执法体制。2016年9月开展永仁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改革,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获州政府批复。2019年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5支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继成立。原县森林公安局划转公安局管理,更名为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县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县检察院牵头管理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管理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案件信息更新及时。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县级各部门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等内容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结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整治市场乱象净化市场环境、整治交管乱象构建顺畅交通、整治河库乱象守护水源环境、整治医疗乱象保障医疗安全、整治国土资源乱象确保资源安全”乱象治理。投入196万元的城区智能交通信号灯指挥系统及违停抓拍系统,投入93万元的环永数字防控网建设项目投入使用,智慧公安检查站、毒品检查站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列出B级治安乱点2个、C级治安乱点5个,开展集中清查36次。
4.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执法、普法、法律场所建设、公检法部门补贴、合同制法警、法治政府建设等经费保障充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及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没有下达和变相下达罚没收入任务情况,没有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与部门利益或变相挂钩情况。
(五)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各单位进一步调整完善权责清单,通过网络等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主要负责人三项工作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述职述廉述法、民主生活会、任前谈话、诫勉谈话、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积极推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监督制约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
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县纪委组织协调,县级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2017年以来,办理人大议案8件,批评、意见、建议442件,承办政协提案602件,所有议案、建议、提案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100%。县人大、县政协先后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视察100余次,县检察院依法开展行政公益诉讼9件,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将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情况纳入法治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并从严从实考核评价。
3.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各级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5年来,共审计项目343个,出具审计决定267份(其中:专项资金审计3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1项,重点建设项目审计253项)。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公开公示、资金效益等方面开展检查,清理惠民惠农补贴资金。
4.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5年来,在永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六稳”、“六保”、部门动态、乡镇动态、通知公告、政府文件、政策解读、人事信息等信息57000余条,解读、回应情况225次。2020年,有兼职政务信息公开人员41人,落实工作经费8万元,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1场次126人,主动将政府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把政府决策置于阳光之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印发《永仁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季度考评方案》《永仁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着力解决基层政务公开随意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的问题。对照国务院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善永仁县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线上线下全面公开各类事项,落实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工作制度,发布政策解读共112件,精准传递政策意图。42家单位进驻“12345”政府热线平台。明确新闻发言人54人,网络宣传员170人。建立网站17个、客户端2个、微博8个、微信公众号28个、今日头条5个、抖音3个。9起网络舆情得到有效处置,没有发生网络安全重大事件。
6.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将监督执纪情况纳入全县各行业综合绩效考评,重点评估评价,保持高压态势,严惩违法人员。5年来,县纪委监委共立案165件165人,给予党纪处分114人、政务处分63人,党纪政务双处分27人,移送检察机关8人。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健全完善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体系和组织机构,全县有调委会85个,有专(兼)职调解员1023人、有“全国人民调解能手”1人、“全国模范调解员”1人。有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工业经济园区、教育行业、老年人维权、物业管理、妇女儿童权益、劳动争议等8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建立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村(社区)设立人民调解室63个。成立永仁县林权纠众信访矛盾化解(处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扎实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抽调行业精兵强将,组成工作专班开展工作,并被州政府表彰为全州先进单位。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107号)要求,结合永仁县实际,及时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成立永仁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制定《永仁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章程》《永仁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规则》《永仁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人员守则》等工作制度。按时报送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和报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法律和廉洁关办案。5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行政复议案件数在全州处于最低水平。
3.落实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各乡镇和行政执法部门均建立了行政调解专(兼)职工作人员队伍。5年受理行政调解案件2600余件。
4.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落实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5年受理人民调解案件2900件,调解成功2850件,调解成功率98.3%,履行调解协议2830件,履行率99.3%。
5.改革信访工作制度。2020年,全县发生属地信访问题314批482人次,总量较上年同期下降37.82%。来访37件,同比下降54.36%;来信40件,同比下降20%;网上信访198件,占信访总量63.05%,同比下降30.03%。未发生人员到京非接待场所上访、到京越级上访,同比下降100%;到省上访12批12人次,同比下降58.62%;到州上访12批14人次,同比下降63.63%。完成到州赴省进京越级上访下降、大规模集体上访下降、重信重访下降“三下降”工作目标,建成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
6.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五个一”规范建设,深入落实司法行政惠民举措。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捐赠的5台法律服务机器人于2019年8月底投入使用。受理法律援助咨询3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64件,办理公证服务1068件。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是不是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组织3批10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广泛开展宪法宣誓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场所活动,宪法宣誓情况被中央、省州有关新闻媒体和宣传平台转播转载和宣传报道,全县范围内掀起一轮学习宣传宣誓宪法热潮。
2.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重点,积极开展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县级部门积极组织各种法律知识培训,5年共组织48批次610人参加培训;举办各类学法讲座30余次。征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7160册、《新中国发展面对面》1031册;举办读书班2期、专题学习研讨4场次,开展“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永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宣讲144场次,举办科级领导干部示范培训班2期、沪滇扶贫协作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14期、“云岭大讲堂·永仁讲坛”2期,外送100名基层干部到深圳招银大学开展为期一周的经济发展形势和法制教育培训。同时“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指尖上”学习平台得到充分运用。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3.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单位自我评查、县级集中抽查、全州交叉互评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审查公告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清理工作,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至2020年我县行政执法人员总数达914人。5年来共组织行政执法案卷县级评查430余件次,查出问题件63件。
(八)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成立以县委书记任主任,县长、县委副书记和政法委书记任副主任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切实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县政府自觉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县政府领导亲临县司法局开展工作调研和工作检查,政府分管领导具体协调重要工作,解决困难问题。
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进行专门安排,落实专项述职。县人民政府每年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州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各乡镇和县级政府部门向县政府和州级主管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通过县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3.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在全县综合绩效考评项目大幅精简情况下,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全县考核范畴,与全面依法治县另外三项指标合并列项100分进行考核,考核权重占全县综合绩效部分值的10%。围绕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8个方面内容,明确乡镇和县级部门两大考评体系,细化出不同的考评对象和评价标准,分类考核。
4.加强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2016年7月,县委、县政府、县司法局、县地税局荣获州委州政府“楚雄普法30年”暨“六五”普法先进集体表彰,1名个人荣获省委省政府“六五”普法先进个人表彰,4名个人荣获州委州政府“六五”普法先进个人表彰。太平地村委会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太平地村委会、查利么村委会被省司法厅、民政厅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2017年永仁县获得楚雄州唯一推荐申报“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6年至2018年普法工作连续三年被州委州政府综合绩效考核为一等奖(全州排列第一位)。2019年表彰第五届永仁县道德模范10人,第六届永仁好人18人,第三届最美永仁人43人。表扬脱贫攻坚一线干部3批108人。给予41名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干部记三等功一次。表彰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25个、扶贫明星企业5个、扶贫先进工作者40名、优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30名、光荣脱贫户60户、社会扶贫模范5名。永仁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工作位列全省全州第一位,永仁被州政府表彰为全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先进集体,县司法局被国家普法办表彰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云南省警官学院组织黎巴嫩、蒙古等9个国家26名禁毒官员到永仁公安检查站迎接学习考察。
(九)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力有效。坚决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夜以继日做好“云南北大门”疫情防控工作,全面的压实防控责任,抓实抓细防控责任落实,投入疫情防控专项资金838.55万元,启动实施核酸检测、传染病医院等“双提升”工程,慎终如始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实现并持续保持了零感染、零疑似、零确诊“三个零”目标,疫情防控能力水平得到提升。
2.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累计投入扶贫资金23.08亿元,现行标准下的6265户22245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50个贫困行政村全部出列,2个贫困乡(镇)全部退出,困扰永仁千百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
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历史性成就。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提前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全县地区生产总值从2015年末的28.7亿元增长到55.01亿元,年均增长9.9%;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末的26373元增长到38275元,年均增长7.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末的7575元增长到11922元,年均增长9.5%,人均生产总值进位全省各县(市、区)前40位,全州10县(市)第二位,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县域经济跨越发展先进县”。
4.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重大突破。累计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93.68亿元,公路通车里程达2784公里,行政村道路硬化率达100%,自然村道路硬化率达84.91%。阿朵所水库、拉里么水库、县城第二水厂等一批水利项目顺利建成,全县蓄水工程总库容达1.27亿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9.96万亩。实施土地整治项目13个,新增耕地2.96万亩,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结余指标收益11738.58万元。63个行政村667个自然村全部通10千伏动力电,并实现同网同价。
5.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历史性突破。三次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为24.8:30.4:44.8,六大重点产业占GDP的比重达51.8%。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蓬勃发展,全县经济林果面积突破53万余亩,认证绿色农产品36个、绿色食品基地32546亩;绿色能源产业和加工制造业全面起势,108座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成投产,维的、干巴拉、秀田、班幸4家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总装机容量达175兆瓦,年发电量达2.42亿千瓦时;民族文化旅游业、阳光康养产业和新兴服务业加快发展。
6.改革开放创新取得明显成效。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党政机构改革高质量完成,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网上可办率达99.05%,“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99.91%。“双随机、一公开”“一照一码”商事制度改革走在全州前列,招商引资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62.79亿元,年均增长25.4%。
7.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成果。城乡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达72.23%,县城绿化率达38.68%,永仁县被国土部命名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代表省州接受国家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核查,万马林场被授予“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称号,迤帕拉村被评为“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诸葛营村荣获“全国文明村”称号并入选全国生态文化村,宜就外普拉村和阿朵所村被评为“国家级森林乡村”,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园林县城和国家卫生县城。
8.民生社会事业取得全面进步。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累计投入民生资金51.5亿元,完成新增城镇就业1.34万人、劳动力转移就业13.7万人(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前2年通过国家评估验收,被表彰为云南省“教育工作先进县”和“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在全州率先实现地方志“两全”目标”,“保市场主体工作连续6年位居全州前列”,自然(国土)资源工作全州考核连续7年保持优秀等次,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县中医院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成功创建,荣评“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
二、存在问题
(一)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方面学习不够,领会不深,落实不足。
(二)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意识不强,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措施不多,方法不灵。
(三)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个别乡镇和部门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不到位,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界定不明晰,部门合法性审查不够严。
(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要性认识不够,制定措施不具体。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尚有差距。
三、下步工作
(一)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要抓在手上,确保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实施法治建设规划纲要统一起来,自觉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使之成为引领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理论灯塔和思想旗帜。确保学出内心的“信仰”,更加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讲出真理“味道”,引导激励干部群众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实践;要研出实践“真知”,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水平;要干出法治“亮点”,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压出担责“铁肩”,推动政府系统为法治永仁建设全面履职尽责。
(二)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在县委领导下高起点谋篇布局,结合永仁实际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三)进一步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巩固提升“放管服”改革突破年和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成果,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四)着力抓好新修订法律法规实施工作。聚焦国家和省州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和实施,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为重点,做好新法颁布、修订法规、调整条款的实施、执行、宣传和普及工作。
(五)强力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决策流程,加快制定全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清单化”管理,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六)深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行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效率。
(七)着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按要求向州政府、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强化审计监督,依法接受司法监督、监察监督。
(八)逐步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预防化解重大风险和矛盾。
(九)全力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创新学法方式,切实增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全力争创全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全力做好强弱项补短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