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在永仁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政协提案交办工作会议结束后,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20号提案进行提案会商,启动提案办理工作。
会上,县政协提案委主任及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县政府办督查股负责人分别就《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条款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提案》办理工作各抒己见,提出拟办建议。
会议综合与会人员建议后提出三条办理措施,依据两部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定,抓紧制定出台永仁县噪声、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办法,5月15日前提交初稿,按规定征询好意见建议;5月30日前完成法律意见审查,按规定报审后于6月下旬发文抓好贯彻落实。
加强执法管控。采取“部门灵活执法+联动专项执法”的方法,开展噪声、大气污染防治执法专项行动,联动执法检查每月一次,邀请县政协提案委、提案者参与监督执法活动,及时解决提案办理过程中的“疑难杂症”。
强化宣传教育。大兴调查研究,主动到群众反映的易发、多发噪声污染的广场、建筑施工工地、KTV等场所,易发大气污染的餐饮一条街、工业园区、土建施工现场等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宣传教育,找准找实问题症结,加以研究解决。以解决问题的实效取信于民,将沉甸甸的提案“任务书”变成金灿灿的“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