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板栗交易、加工、冷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一、项目名称
板栗交易、加工、冷藏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永仁县永定镇花箐108国道旁, 云南永攀商贸物流园区
三、建设单位
云南栗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12779.10m2,建筑用地面积为4641.48m2,道路广场用地面积为5910.54 m2;绿化用地面积为2227.08m2。总建筑面积12783.81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初加工车间2栋、深加工车间1栋、冷库1栋、综合楼1栋及相关辅助配套设施等,工程组成主要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总投资12400万元,环保投资63.5万,占工程总投资的0.5%。项目建成后可年产4500吨板栗系列产品,其中,年加工鲜食板栗3000吨,甜心栗500吨,板栗粉1000吨。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水环境
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的洗手废水、雨季场地暴雨径流等。
环评提出:项目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及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拟在施工场地进出口处设置一个容积约为2m3的清洗池,设备冲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洗手废水直接用于项目区的洒水抑尘;施工场地暴雨径流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过程(砂浆用水、混凝土养护等)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施工废水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且随工程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2、空气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机械废气,机械废气来源于运输车辆及其它燃油机械施工时产生的尾气,施工扬尘主要是由平整场地、地基开挖、车辆运输等施工作业以及表土堆放。
环评提出:施工工地进出口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设置施工车辆轮胎清洗池;在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要采用封闭式车辆运输,尤其是泥沙等的运输必须控制其散落和扬尘的污染;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减速行驶,施工工地进出口处地面设置草垫并定时洒水降尘。建设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文明施工,尽量不在风大时运输土石方,并在临时堆土场上覆盖防尘网、防尘布、加大临时堆土场区域洒水降尘频率等措施,在施工时对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的清洁;建立不低于2.5m的防护围墙及围挡。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小对周边居民和空气环境的影响,且随工程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3、声环境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挖土机械、打桩机械等,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吆喝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施工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
环评提出:降低设备声级,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从根本上降低源强。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使用减振基座,降低噪声。施工期加强检查、维修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振动噪声。在进行建筑垃圾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合理布置机械设备,设置在项目中部空旷地带,尽量远离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在进行物料运输时,车辆出入现场应低速、禁鸣;应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采取诸如分段浇筑等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6:00期间施工。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三日内报请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发布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如产生噪声纠纷,建设单位应与周边住户和单位协商解决。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且随工程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4、固体废弃物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根据环评文件,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设置加盖垃圾桶统一收集后,由县城管局定期清运处置。建设中产生开挖土石方妥善处置,永久弃方由施工单位运往合法的弃渣场堆放,临时弃方运往项目景观区临时堆放,用于后期场地回填利用。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重复利用的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其余建筑垃圾属于较难回收利用部分,定期清运处置。
通过妥善处置,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水环境
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根据环评文件,生产废水主要为栗仁清洗废水、栗仁蒸煮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灭菌废水、锅炉软水制备排水,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4.94m3/d、1482m3/a。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08m3/d、1568m3/a。项目废水产生总量为11.02m3/d、3050m3/a。
项目区现状已建成雨水管网,但污水管网尚未建成,故本次评价提出项目废水排水分近期及远期。环评要求项目新建容积为1m3的隔油池1个,总容积为20m3的化粪池3个,处理能力为14m3/d的污水处理站一座(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一个容积为14m3的调节池)。近期:生活污水中食堂含油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同经调节池混合调节后的生产废水一起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项目区所有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二级标准后外排。远期:即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营且项目区污水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时,生活污水中食堂含油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调节池混合调节后,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同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的生产废水一起通过项目区设置的一个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环境空气
项目设置的锅炉为电锅炉,设置的烘烤设备使用电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碎粉尘、异味、食堂油烟及汽车尾气等。
粉碎粉尘:去皮后的部分栗仁进入电烘烤箱进行烘烤,于120℃条件下烘1.5~2h(小时),栗果水分下降至30%,烘烤完的栗仁自然冷却后进入超微粉碎机组进行粉碎,制成板栗粉,粉碎过程会产生粉碎粉尘。粉碎粉尘产生量约为粉碎量的0.1%计,粉碎量约为1000t/a,则粉碎粉尘产生量为1t/a,项目超微粉碎机组自带布袋除尘器,对粉碎粉尘进行收集,收集效率99%,则粉碎粉尘排放量为0.01t/a,通过粉碎机组自带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粉碎粉尘排放量较小,排放后极大部分于项目区域内沉降,极少部分扩散至外环境,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项目要求板栗皮、生活垃圾等固废做到分类收集,统一管理,及时清运处置。化粪池均布置在地下,污水站合理布置,其产生的异味经过空气扩散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由专门的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营运期间有运输车辆进入,会产生少量汽车尾气。由于汽车启动时间较短,废气量产生较小,且厂区通风性能良好,汽车尾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
项目设备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去皮机、粉碎机、包装机、打码机、制冷设备、风机等作业时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声源强度在80-95dB(A)之间。
环评提出,项目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所有设备布设在厂房内。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严守操作规范,使设备时常处于良好运作状态,避免产生非正常运行噪声。项目合理安排原料和成品运输时间,夜间(22:00至次日6:00之间)禁止运输。运输车辆进出场区时减速慢行、相互避让,禁止鸣笛,从而减少对周边居民住户的影响。
项目在确保环评提出的隔声降噪措施确实落实的情况下,运营期噪声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噪声对声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
根据环评文件,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板栗皮、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项目不合格品每天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县城垃圾处理点处置;板栗皮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机制炭加工厂;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统一外卖给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利用加盖垃圾桶统一收集、袋装处理后,定期由专人负责运至县城垃圾收集点;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
项目产生的所有固废均及时收集定期清运,能够得到妥善的处置,处置率100%,故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及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七、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一)产业政策
本项目为板栗交易、加工、冷藏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本)》,该项目为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项目,为鼓励类,不属于限制类与淘汰类。
本项目冷库制冷机组采用的制冷剂为R-404A,是一种不含破坏臭氧层物质的非共沸混合制冷剂,其ODP值为零,是一种混合环保型制冷剂。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本)》,该项目为消耗臭氧潜能值(ODP)为零的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替代品的开发和应用,为鼓励类,不属于限制类与淘汰类。
(二)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永攀物流综合产业园区内的农产品物流、加工、冷藏产业片区,根据规划的空间结构、规划定位、规划功能等,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与园区功能定位相符,永仁县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已出具入园证明,同意本项目入驻。本项目符合园区相关规划。
八、总量指标建议
根据本项目的排污特征,结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则,列出本项目建议执行的总量控制指标:
1、废水:
近期,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市政污水管网投入使用前:项目废水排放总量为0.305万t/a,COD排放总量为0.457t/a、NH3-N排放总量为0.076t/a。
远期,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市政污水管网投入使用后:项目废水排放总量为0.305万t/a,COD排放总量为1.525t/a、NH3-N排放总量为0.137t/a。远期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故远期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2、该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故不设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3、固废处置率100%。
九、评估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环境功能区划,选址和布局合理可行,符合总量控制等评价原则的要求。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包括废气、噪声、废水、固体废弃物等,在采取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且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的影响。在认真执行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十、其他
公示期:2019年06月04日-2019年06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78-6713851
传真: 0878-6712919
通讯地址:永仁县永定镇建设路22号
  邮编:651499
附件:板栗交易、加工、冷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经项目建设单位审核《板栗交易、加工、冷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2019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