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2018〕41号)、《楚雄州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沪淘汰工作方针(楚政办函〔2019〕29号)、《楚雄州燃煤锅炉淘汰验收工作方案》(楚环发〔2020〕17号)要求,截至2020年底,永仁县7台燃煤锅炉淘汰验收任务已经全部完成,其中,完成报废淘汰验收1台:云南楚雄绿舟天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改造验收4台:永仁新得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台、永仁县佳洁洗涤中心1台、永仁远南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1台;完成注销登记2台:永仁县壮农农业科技经贸有限公司1台、永仁宏鑫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台。县级牵头部门和县人民政府对完成淘汰或改造的企业已进行检查验收。
现将我县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情况信息进行公示。
附件:永仁县淘汰燃煤锅炉验收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