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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开学前学校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年04月08日   作者:管理员   来源:原创      点击:[]

为贯彻落实好3月16日楚雄州应对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好学校开学工作的通知》(楚应疫指办发〔2020〕21号)要求和州安委办文件通知精神,深刻吸取福建泉州“3.7”坍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教训,严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校安全

学校安全关乎到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生命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的顺利开展。随着学校开学日期的临近,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学校在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结合实际,认真分析本地区各类学校安全状况,研究学校隐患排查整治和学校安全管理的对策,明确安全工作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校园和谐和师生安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过问本地区各类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各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安排部署本辖区各类学校隐患排查整治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学校认真扎实开展好开学前学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前谋划好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地区各类学校设施安全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正常有序。

二、认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在开学前重点时段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校舍、场地、食堂、宿舍、实验室、特种设备、危化品燃气设施、供电用电设备等重点部位进行细致排查。

(一)认真开展校舍及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要对学校校舍、电梯、压力容器、新建改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危旧房屋楼宇地下室、建筑工地宿舍等重要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对各项设施进行加固、维护,防止因结构性问题导致坍塌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学校内部安保管理。充分利用学校及周边视频监控系统,发挥人防、物防、技防作用,做到定期巡查,每查有记录。防止偷盗、抢劫、刑事等案件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

(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及时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形势研判,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发生校园火灾事故。要集中力量对高低压配电间、燃气输送管道、学校食堂燃气储存间等重点部位加强巡视检查;面向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博物馆、文物建筑等重点保护场所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对师生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楼宇内违规对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问题集中整治,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对校内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危险源要认真自查,重点开展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加强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对现场管理不到位、危化品储存不合要求、危废物处置不当等方面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分类处置,针对突出风险要敢于曝光,坚决关停实验室,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推进整改,通过挂牌、限期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对安全隐患逐项消除。

(五)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要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校长负责制,原材料和餐具的采购、验收要严格管控,员工晨检、食品加工、餐具消毒、成品留样等重点环节要严格管理。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工作,定期开展学校生活用水和师生饮用水水质监测,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六)加强师生交通安全管理。对乘车学生进行乘车安全专题教育,进一步明确乘车要求,确保学生遵守乘车秩序;召开乘车学生家长会议,让家长明确自身职责和法律责任,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工作。开学前,学校要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要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治理。学校要协调和配合相关部门,切实做好学校门口交通安全标识设置、重点时段交通疏导、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积极配合公安交警、交通管理及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所有承运学生车辆登记备案、日常监管、定期检测,确保上路车辆车况良好。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促使其遵守驾驶和乘坐规则,做到车辆不超速、不超载,司机无疲劳驾驶,师生文明乘车,坚决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上车。同时,严厉打击黑校车、违规运营车辆接送学生行为。

三、强化职责,形成合力,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永仁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要求,认真履行好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职责,要迅速组织开展好开学前学校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由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公安、市场监管、公安交警、消防救援、文化旅游、电力等部门各司其职,按照职能职责帮助和指导好学校开展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教育体育局要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立即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要落实监控防范措施、整改方案和责任人,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因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请于4月2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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