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普会忠,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永仁县宜就镇拉利坪村委会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经查询,土地证号:永土集用(1999)03-11-02,宗地使用权面积141.0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普会忠
2022年5月17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下一条:宅基地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