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毛金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永仁县莲池乡莲池村委会新村组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灭失)。经查询该宗土地信息:土地使用人毛金华,位于永仁县莲池乡莲池村委会新村组,莲集用(99)字第02-01-02-06号,土地使用权面积367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毛金华
声明人:莲池自然资源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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