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李向金(原证书错误写成李相金)保管不善,将坐落永仁县猛虎乡阿里地村委会河对门村四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经查询该宗地信息:土地使用人李向金,位于永仁县猛虎乡迤帕拉村委会迤帕拉一组1号,证书编号NO.011053806,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永土集用(99)字第04-01-01-15号,土地面积392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李向金
声明人:猛虎自然资源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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