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仁县自然资源局永兴自然资源所;联系方式:1738727125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周成荣 |
宅基地使用权 |
永仁县永兴乡永兴村委会上旧村20号 |
土地使用权面积:237.08平方米,建筑面积:131.21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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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何成秀 |
宅基地使用权 |
永仁县永兴乡干树子村委会老红茂组 |
土地使用权面积:118平方米,建筑面积:78.61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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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杨永德 |
宅基地使用权 |
永仁县永兴乡小庄村委会下鱼磨组 |
面积:205平方米,建筑面积:240.89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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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周成荣、何成秀、杨永德
公告单位:永仁县自然资源局永兴自然资源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