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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段发友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日期:2025年01月1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兹有段发友(死亡),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永仁县永定镇糯达村委会务黑么组26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经查询,集体土地使用证号:永土集用(99)字第01110508号,土地使用权面积39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段发友

声明人:永定自然资源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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