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陶加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永仁县莲池乡班别村委会黑咂组林地的林权证书遗失(灭失)。经查询,林权证证号:永政林证字(2007)第05429号,林地面积:9.3亩。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陶加富所持有的该宗林地的林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陶加富
公告单位:永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24日
上一条:关于张学俊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下一条:王正科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