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使用和处置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防止废弃口罩造成二次污染和疫情传播扩散等问题。为维护您和他人的健康,现将规范使用和处置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设置专用收集容器
县城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商场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的设置由县住建局负责;各乡镇负责督促指导本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组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废弃口罩收集容器可用符合安全、密闭要求的垃圾桶替代,醒目标注“废弃口罩收集容器”的字样,内设塑料袋内衬,容器保持密闭。
二、引导规范投放
将使用过的废弃口罩(损毁后投放,以防不法分子回收贩卖)等特殊有害垃圾投入“废弃口罩收集容器”。鼓励市民和单位将废弃口罩消毒(喷洒75%酒精或1:50配置的84消毒水)或高温消毒(56℃以上热水浸泡30分钟)后投放,投放后及时洗手。禁止将生活垃圾与废弃口罩混合投放,禁止将废弃口罩乱丢乱扔,禁止将废弃口罩二次回收利用。
三、强化规范收运处置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县城区废弃口罩的收集,物业公司负责将管辖小区、社区负责将所辖辖区内无物业小区收集的废弃口罩集中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设置的废弃口罩收集点,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运输和处置;各乡镇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收集各村组废弃口罩到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废物存点进行统一处置。
四、加强监督管理
各乡镇、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县卫生健康局对废弃口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要实行台账登记管理,专人负责收集、专人负责运输、专人负责处置,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加强对处置过程的监管。从事废弃回收的单位(站、点)和个人不得自行收集、处置废弃口罩,一经发现,将依法严厉查处。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规范佩戴口罩,规范投放废弃口罩,带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打赢疫情防控这场阻击战。
永仁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