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社会关注、群众关切。在全县上下众志成城、积极应对疫情同时,一些虚假疫情信息也在互联网平台时有出现,误导社会公众,部分群众不理解和不配合,隐瞒真实情况的现象时有发生。为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通过互联网散布、传播疫情谣言,发布虚假疫情信息,正确引导广大群众掌握疫情防护手段及措施,呼吁大众树立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确保社会秩序井然有序、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信息以县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媒体、卫生健康、各乡镇等官方平台权威发布为准。
二、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疫情报送、发布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归口上报疫情相关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乱报疫情,对瞒报、漏报、乱报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各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公开疫情相关信息,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三、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实向基层组织(村、社区)或所在单位报告,主动到村、社区或单位登记、测量体温。若隐瞒到过疫区或与确诊病例有过密切接触史,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广大网民要自觉规范网络行为,树立法治意识,积极弘扬正能量,合理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对网络信息要仔细辨别、认真判断,对未经官方证实和权威媒体发布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五、全县各类网站、自媒体和网络平台要严格遵守国家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对审核把关不严、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散布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六、对通过互联网发布、传播谣言和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依法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群主、管理员及相关网络平台的法律责任。
七、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互联网平台、新媒体和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传递正能量,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永仁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