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返岗、返学、返乡、返城人员管理,防止永仁县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经永仁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自疫区(全国确认病例前十位的省和直辖市)返永人员,全部安排到留验站集中隔离14天,由县疾控中心安排专人负责监管。
二、从即日起,永仁县籍人员确需离开的,由所在村委员会(社区)开具证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离开后又返回永仁及从外地返乡的人员,必须居家观察14天。
三、从即日起,返岗、返学人员应由所在单位和学校负责开展健康筛查,有外出旅居经历的,原则应居家观察14天。返工人员应开具所在乡镇健康随访证明,由工作企业负责进行疫情监测,并由企业向网格管理单位和主管部门备案。其他外来人员则到指定酒店集中观察14天,且费用自理,由公安、文旅、卫生、市监部门协同监管。
四、从即日起,确需到永仁县开展公务活动的外来人员,需出具单位健康证明;永仁县籍人员到外开展公务活动的,返回县内后需根据其行程,确定是否进行隔离观察。
五、各乡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将辖区内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六、解除时间由指挥部另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