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国庆、中秋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 24 号)
当前,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巩固中,但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境外疫情持续扩散,国内部分地区出现聚集性疫情,省内个别地区出现境外输入病例,依然存在疫情输入、扩散的较大风险。为进一步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祥和的“国庆”“中秋”假期,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持续强化公共服务类场所防控。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药店等生活必需类场所及酒店、宾馆、餐饮等生活服务类场所要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限流等疫情防控措施。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要如实登记旅客信息,对来自疫情防控重永仁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文件点地区的旅客进行排查并及时报告县指挥部,按照县指挥部的指导采取相应措施。餐饮饭店等密闭场所要严格审核,认真落实分散就坐、出示健康码、体温检测等措施,最大程度降低感染风险。药店对采购退烧药的人员,要详细询问并登记人员信息,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发现可疑人员应当立即通知县指挥部及时处置。
二、持续强化安全合理出行管理。“国庆”“中秋”期间,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全面做好防护工作,尽量不出行,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地方或场所,坚决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周边区域。如确有特殊原因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在出行前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登记报告;返回前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告知返回行程信息,返回后一律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隔离费用自行承担。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防控要求,“国庆”“中秋”期间,公职人员尤其是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和监所等重点场所所有人员(包括工作人员和工作对象)原则上禁止到疫情相关地区周边区域旅游出行,如确需出行须提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由所在单位统一报至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备案,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永后一律居家隔离14 天,如有违反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持续强化教育系统假期防控要求。为确保校园内不发生疫情,保证开学后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国庆”“中秋”期间原则上不得前往境外和国内疫情风险地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出外的,必须向学校和县教育体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报备。返永前及时向学校和县教育体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告知返永行程信息,返校时须提供 3 天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
四、持续强化重点人员排查管控。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社区、村组要持续不间断开展潜在风险人员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境外、疫情地区来永返永人员,尤其是近期与相关地区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接触人员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体征异常人员,坚持排查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落实好“四早”要求。
五、持续强化旅游行业监管。旅游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景区景点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扫码进入和限流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接待调控工作,做好应急预案,引导游客错峰旅游、间隔入园,实施流量监测,及时预警,加强引流疏导工作,有效降低因游客聚集引发的安全隐患。
六、持续强化市场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类交易市场、冷冻冷藏库房和生鲜、冷冻肉品及水产品等的食品安全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查验海鲜、猪牛羊肉进货情况,确保来源可追溯、检查全覆盖、无死角。进一步加强对餐饮等服务场所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检查,监督市场主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依法依规经营,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放心、满意服务。
七、持续强化扫码、亮码通行制度。继续将云南健康码“绿码”作为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复工复产企业、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生产生活和公园、旅游景区等户外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有效凭证,坚持“亮码扫码”通行制度,严格查验健康码,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对出现问题的按照“四方责任”严肃追责。
八、持续强化个人防控。不断提高健康素养,养成“一米线”、分餐制 、用公筷等卫生惯和生活方式。持续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出入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和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发热、咳嗽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
特此通告
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