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全局人员处理各种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及时控制事故的发生,抢救受害人员,指导职工进行防护和有序撤离,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它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应急处置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应急处置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思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领导,确保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实施有序处置,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保证本局各项工作得以高效运转。
应急处置的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自救与求救相结合。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㈠设立本局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综合业务股、防灾减灾股等科室的负责人组成。
㈡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一指挥、调度、组织、安排本局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处置情况,根据情况负责作出是否需要有关部门处置的决定。
㈢办公室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要求,直接参与处置工作,并负责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实施、协调、联络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根据需要协助做好灾情调查、收集整理资料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㈣综合业务股职责:直接参与处置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保证天气预报的发布,负责保护和转移仪器、设备、资料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㈥防灾减灾股职责:直接参与处置工作,安排好本科室人员的工作,及时做好危险品及其它仪器、设备和物资的转移工作,负责做好防雷检测等全过程的安全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
㈠结合本局实际,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电器、计算机、发电机、弹药仓库、危险品以及灭火器材等,特别是对危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等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各种应急方案。
㈡切实维护、保养好各种仪器,确保各种仪器正常运转,发现故障或隐患要及时排除,经常性开展应急处置的演练。
四、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㈠应急处置程序:本局的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学习、生活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或出现火情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局领导,局领导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处置预案,立即组织处置,事故严重的要迅速报警,并尽快报告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
㈡自救措施:发生安全事故后,在救援人员未到之前要采取自救措施,发生与电有关的要立即切断电源,发生火灾的要立即进行扑救,发生危险气体泄漏的要立即关闭阀门。
㈢求救措施:发生安全事故危及人身安全的,在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的同时要以人为本,尽最快速度将人员撤到安全地带。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拨打“119”“110”“120”等求救电话。
㈣上报制度:灾情发生后,按照规定迅速调查核实灾情,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总结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安委办和上级部门报告。
㈤善后工作:对事故发生的现场要进行保护,有人员伤亡的立即送就近医院抢救,妥善处理好各项善后工作;包括: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设施恢复和生产自救工作、卫生消毒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