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疾人证基本知识
(一)什么样的人可以申办残疾人证?
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二)残疾人证申办程序是什么?
1.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县残联政务服务窗口提出办证申请。
2.受理:县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评定:申请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到指定医院申请残疾评定,其中肢体、听力、言语、视力、精神、智力残疾在县人民医院进行评定,肢体残疾也可到县中医院进行评定,精神残疾也可到莲池乡精神病院联系具有评残资格的医生评定。
4.公示:评定结束后将评定表交县残联,由县残联反馈到申请人所在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审核、批准:县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残疾评定结论、公示结果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
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
6.发放、存档: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并将申请表、评定表、公示结果等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
(三)残疾分类及分级
残疾类别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7个类别;每个类别按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4个等级。
(四)申办残疾人证需要填写哪些表格?
使用全国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五)办理残疾人证是否收费?
办理残疾人证不收取工本费。
指定机构评定残疾检查及照片等费用,原则上由申请人个人自理。
二、残疾人优惠政策
(一)残疾人出行
残疾人使用机动轮椅车的,每年可向县残联申请机动轮椅车燃油补助,每年每人260元。(仅限于下肢残疾人)
(二)辅助器具的优惠
对贫困残疾人(肢体、视力、听力)免费适配辅助器具。如免费安装假肢、助听器,配发轮椅、拐杖、坐便椅、助行器等。
对0-6岁残疾儿童,免费开展人工耳蜗、聋语训、肢体儿童康复训练、脑瘫儿童康复训练等救助项目(其中,语后聋的听障儿童申请人工耳蜗植入、肢体残疾儿童申请矫治手术及到专业机构进行康复训练年龄可放宽至18岁)。——详见《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19〕8号)
(三)教育
由县人民政府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专项资金,对转送到州特教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给予每年300元以上的生活费补贴。
对家庭经济困难在本县随班就读中学的残疾学生给予每年300元的生活费补贴,高中残疾学生给予每年500元的生活费补贴。
对当年考入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贫困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给予本科5000元、大专3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费补助。对参加自学考试并完成大专以上学业,取得文凭的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本科3000元、大专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详见《中共永仁县委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永委〔2015〕5号)
(四)体育
鼓励残疾人积极参加体育运动,对获得残奥会前四名、其它国际比赛第一名或代表我县被州级选拔参加全省、全国及国际残疾人体育训练和比赛十年以上,并在全国残运会比赛中取得过第一名的我县残疾人运动员,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安置工作。其它代表我县参加全省、全国及国际残疾人体育训练和比赛五年以上并荣获第二、三名的残疾人运动员退役后由县人民政府按年限给予每年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退役补助。
——详见《中共永仁县委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永委〔2015〕5号)
(五)残疾人就业
县残联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培训期间培训费、材料费、食宿费均免费。
残联每年不定期组织残疾人招聘会、通过各种渠道不断帮助残疾人推荐工作。
对于从事盲人按摩行业的,按照省残联“助盲脱贫”项目要求,按摩店要有统一的标识、制度牌,经过实地验收合格,县残联在省州残联的支持下将给予一定资金扶持。
(六)劳动者权益
中国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下岗残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除宣布停产和破产的企业外,有生产任务的企业,因生产经营出现困难,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进行改组、改制的企业,一般不安排残疾职工下岗、裁员。
残疾人所在的单位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文化、艺术、体育和其他有益活动,其在集比赛、表演期间,视为出勤。
(七)税收优惠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增值税。
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残疾人员的所得,在每年应纳税额7000元的限额内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超过限额部分不予减征。本款所称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不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减征期限为该纳税人残疾情况发生改变,不再有以上情形为止。
纳税人同时符合残疾人、孤老人员、烈属两种以上身份的,优惠政策不能累加执行。
(八)残疾人申请法律法律救助
贫困、案件特殊残疾人可向本乡镇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提出救助申请,救助工作站为其提供咨询、代书、调解、协调、代理等法律服务;为案件符合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的贫困、案件特殊残疾人,将案件转介到相关机构,并协助残疾人获得相应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九)养老保险
符合参保条件的残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1一2级),由省财政按照200元的缴费档次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在此基础上参保人可自行增加缴费;对3一4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州财政按每人每年给予50元的缴费补贴,同时享受相关政府补贴,并按照各县市制度规定享受相应政府补贴。对年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的重度残疾参保人,除省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外,可同时按月享受残疾人养老补助,支付标准与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一致;年满60周岁后按照规定计发养老金待遇。
医疗保险
符合参保条件的残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由州财政按照每人每年给予120元的缴费补贴,参保人只需缴费差额部分,缴纳后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十一)残疾人住房无障碍改造
对于有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的残疾人,经县、乡残联入户核实后,由残联部门向上争取资金给予改造补助。
对持证残疾人申请安装有线电视的其安装费给予减免50%、收视费减免40%。
(十二)两项补贴
1.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指哪两项制度?
答: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2.哪些残疾人可以享受“两项补贴”政策?
答:属于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可以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持续时间达6个月以上的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第二代或者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精神残疾三级、四级可以享受护理补贴。
3.补贴标准
残疾人困难补贴:从2020年5月起每人每月70元(原:每月50元),自申领当月开始发放,发放与低保享受情况同步调整,当残疾人不再享受低保时,残疾人困难补贴也随之取消。
残疾人护理补贴:从2020年5月起一级每人每月80元,二级每人每月70元(原:一级70元,二级40元)。精神残疾三级、四级每人每月40元。
4.申请两项补贴的流程
本人向村(社区)提出申请→村级填写调查意见→乡镇进行初审→县残联审核→县民政最终审定发放。
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
5.有低保的残疾人还可以申请两项补贴吗?
享受低保的残疾人仍可以申请两项补贴,尤其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有低保的残疾人都可以享受。只要符合条件,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6.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时,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低保证明资料。并填写《永仁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申报表》。
7.跨省人员如何办理两项补贴?
申请人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意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受理的外地户籍申请将通过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转户籍地乡镇(街道)进行初审、残联复核、民政审定发放。
(十三)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
1.申请托养服务资助的残疾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持我县残疾人证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16—59周岁)阶段,无业,且长期需要专人照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困难残疾人优先。
托养服务的内容
政府购买服务,依托第三方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一个年度不低于5次的个人护理、居家保洁、生活协理、康复护理和人文关怀等个性化服务。一个年度为一个服务周期。
3.审批程序
(1)提出服务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按照要求自愿如实填写永仁县“阳光家园计划”政府购买服务残疾人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履行审批手续。乡镇残联负责受理辖区内的残疾人家庭的申请,逐级审核后上报县残联审批。
(3)开展上门服务。合作机构按照协议要求,对审批确定的残疾人开展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