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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富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日期:2021年12月1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兹有刘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永仁县宜就镇拉古村委会下拉古二组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经查询,土地证号:03-09-01-08,宗地使用权面积163.0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富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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