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永仁县维的乡财政所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
永仁县维的乡财政所注销后,由永仁县维的乡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接其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请有异议的相关债权债务人自2024年9月27日(公告发布日期)起30日内反馈。
特此公告。
事业单位:永仁县维的乡财政所
权利义务承接单位:永仁县维的乡经济发展办公室
举办单位:永仁县维的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878-6891199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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