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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林发〔2024〕42号

日期:2024年05月1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永林发〔202442

 

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杨家湾子光伏电站

征占用草原植被恢复措施的通知

 

永仁县营林营草工作站:

杨家湾子光伏电站经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208-532327-04-01-441213,同意该项目建设。该建设项目使用草原经云南林淼林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杨家湾子光伏电站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项目征占用永仁县永兴乡白马河村委会白马河新村组,灰坝村委会丙蚌组、计堵组、弯腰树组、新村组,小庄村村委会干坪子组境内的集体草原面积2.4791公顷。为确保征占用草原后草原面积不减少,现将该项目征占用草原的植被恢复任务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措施及要求:                      

一、恢复植被任务及地点、草种

永久征占用草原面积2.4791公顷,植被恢复规划种草2.4791公顷。种草地点在永仁县永定镇境内;种植非洲狗尾草等。

二、组织实施单位

永仁县营林营草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植被恢复工作及监督检查。

三、恢复及检查验收时间

恢复时间:20257-8, 检查验收时间202510月,检查验收结果报局资源管理股备查。

四、有关要求

在组织施工中要保护好周围的现有草原和植被,严禁乱砍滥伐林木,恢复成活率必须在85%以上。

 

 

 

 

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510

 

 

 

 

 

 

 

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451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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