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林发〔2024〕42号
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杨家湾子光伏电站
征占用草原植被恢复措施的通知
永仁县营林营草工作站:
杨家湾子光伏电站经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208-532327-04-01-441213,同意该项目建设。该建设项目使用草原经云南林淼林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杨家湾子光伏电站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项目征占用永仁县永兴乡白马河村委会白马河新村组,灰坝村委会丙蚌组、计堵组、弯腰树组、新村组,小庄村村委会干坪子组境内的集体草原面积2.4791公顷。为确保征占用草原后草原面积不减少,现将该项目征占用草原的植被恢复任务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措施及要求:
一、恢复植被任务及地点、草种
永久征占用草原面积2.4791公顷,植被恢复规划种草2.4791公顷。种草地点在永仁县永定镇境内;种植非洲狗尾草等。
二、组织实施单位
永仁县营林营草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植被恢复工作及监督检查。
三、恢复及检查验收时间
恢复时间:2025年7-8月, 检查验收时间2025年10月,检查验收结果报局资源管理股备查。
四、有关要求
在组织施工中要保护好周围的现有草原和植被,严禁乱砍滥伐林木,恢复成活率必须在85%以上。
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10日
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