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人民政府
网站首页 >> 动态要闻 >> 通知公告

永林发〔2024〕43号

日期:2024年05月1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永林发〔202443

 

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杨家湾子光伏电站

设计变更占用林地植被恢复造林措施

的通知

 

永仁县营林营草工作站:

杨家湾子光伏电站设计变更经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8-532327-04-01-441213,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经云南庚优林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做出的《杨家湾子光伏电站设计变更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该项目永久占林地3.1990公顷,其中:永兴乡白马河村委会白马河新村组(0.4447公顷)、新江缘组(0.0099公顷);灰坝村委会丙蚌组(0.1476公顷)、灰道组(0.3624公顷)、计堵组(0.6196公顷)、弯腰树组(0.2259公顷)、那良组(0.0200公顷)、新村组(1.3689公顷),为确保占用林地后林地面积不减少,现将该项目占用林地的植被恢复造林任务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措施及要求:                      

一、造林任务及地点、树种

占用林地面积3.1990公顷,植被恢复规划造林3.1990公顷。造林地点在永仁县国有林场永定森林经营片区境内;造林树种云南松等。

二、组织实施单位

永仁县营林营草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植被恢复造林工作及监督检查。

三、造林及检查验收时间

造林时间:20257-8, 检查验收时间202510月,检查验收结果报局资源管理股备查。

四、有关要求

在组织施工中要保护好周围的现有林木和植被,严禁乱砍滥伐林木,造林成活率必须在85%以上。

 

 

 

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510

 

 

 

 

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4510日印


 

上一条:永林发〔2024〕44号

下一条:永林发〔2024〕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