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30次会议研究审定,现将《永仁县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10日
永仁县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永仁县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7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楚政发〔2022〕4号)》精神,进一步统筹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紧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主题,加强和改善经济运行调控调节,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切实完成好全年经济发展各项目标任务,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
(一)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外传”防控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慎终如始全面压实“四方责任”,强化“堵、清、防、保、扛”和“四早”措施。从严从紧持续强化基层“十包十保”制度,建立完善县包乡镇、乡镇包村(社区)、村(社区)包组(户)三级包保制度和乡镇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公安民警、志愿者等共同负责落实社区防控措施的“五包一”制度,突出抓好学校、车站、冷链运输、娱乐场所、宴请聚会、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及关键环节防控措施落实。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强化集中隔离点、定点医疗机构、冷链等重点人员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加强医院、药店、诊所等多渠道监测。切实抓好现场流调、医疗救治队伍和集中隔离点、信息化建设等能力提升,制定周密的大规模核酸检测实施方案,不断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牵头单位: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邮政管理局等,7乡镇人民政府)
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二)加大中央和省州资金争取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州资金支持,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3.08亿元以上(其中:争取中央和省州衔接资金、沪滇协作资金不少于1.2亿元)。围绕农林水、交通、市政、产业园区、能源、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九大领域,努力做好专项债券、一般债券申报和发行争取工作,确保争取专项债券资金额度不少于6亿元。(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等县级部门,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三)全面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加大重点项目的谋划、储备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注重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确保中央、省预算内项目、专债资金一旦下达即可开工建设,坚决杜绝“资金等项目”和“资金趴账”等情况发生。全县本级安排前期工作经费不低于2000万元,积极争取省、州前期工作经费,力争获得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县级一季度千方百计筹措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万元以上,重点围绕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全面推动永攀物流港、农特产品精深加工园区、国家储备林、莲池溪谷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等一批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深入开展土地、林地、资金、招商引资4个要素保障攻坚行动,确保形成前期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滚动机制。(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快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建设。以加快推进综合交通、水利、能源、物流等一批重点项目为重点,推进永大高速、攀大高速、永维线、永猛线提升改造工程、莲池溪谷旅游度假区老南永公路(羊旧乍段)升级改造、永仁大桥观景平台、通攀沿江公路硬化、永仁大型灌区、大血厂、大草坝水库扩建、莲池、宜就灌区引调水及12件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城乡供水一体化、高原特色农业园区供水工程、63万千瓦宜莲光伏电站、观音岩复合型光伏电站、10万千瓦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宜就综合小镇、永攀物流港、农特产品精深加工园区等一批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县级物流分拨中心和乡村物流服务站(点)建设,对新建、改造城乡标准化农贸市场项目,验收合格后,争取州财政一次性奖补30万元。对县内企业当年新建的标准化厂房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上的,且单体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以上的,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按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每户最高扶持不超过10万元;对县内企业当年新建的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占地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上的,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按每平方米8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每户最高扶持不超过10万元。(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五)全力确保投资持续稳定增长。进一步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围绕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以上的目标任务,认真实行好项目工作法和完善“构二破三”、“调二提三”等工作机制,确保完成能源投资22亿元、工业投资8亿元、新型城镇化投资9亿元、农业投资1.5亿元、文化旅游投资1亿元、卫生投资1.2亿元、教育投资5000万元、生态投资4000万元。加大对工业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奖励,对当年年度投资达1000万、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以上并实现入库的工业企业投资项目,分别给予2万、3万、4万元、5万元、6万元、7万元的财政扶持。投资额的认定需提供发票和项目施工现场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图片、视频等)。(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等,7乡镇人民政府)
(六)强化要素保障。统筹做好土地、林地、环境容量等要素指标的计划安排,积极向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倾斜,提升要素产出效率。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项目落地建设提供规划空间保障。由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抽调人员组成要素保障工作专班,进行统一办公,凡项目涉及的土地、林地、环保等问题的全县所有重大项目,全部由专班负责一个要素一个要素研究,全力保障项目落实落地。制定2022年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清单,坚持每月召开一次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分析调度会议,部门之间形成合力,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林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给予全面指导、帮扶。(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县林草局、永仁供电局等;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七)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好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贴息标准上浮10%政策。贯彻落实云南省乡村振兴再贷款政策,力争全年再贷款余额超过1亿元。持续发挥LPR改革效能,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严格执行《永仁县过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防范中小企业因临时性资金筹集难导致资金链断裂,破解企业贷款过桥难问题。深度融合再贷款货币政策与金融科技扶持政策,支持银行持续推出“创新指数贷”信贷新产品,不断降低科技企业融资成本,有效加大科创领域信贷投入。(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人民银行永仁支行等;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7乡镇人民政府)
(八)进一步改进招商引资工作。健全完善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以“三大园”和永攀物流港建设为重点,精准谋划包装重点招商引资项目15个。抽调精干人员成立3个县级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健全完善招商引资工作职责和统筹调度机制。建立“一把手”招商机制。书记、县长每年参与“走出去”招商引资活动不少于6次。建立项目并联审批机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半月、每月、双月”调度机制、建立考评激励机制。进一步改进招商工作方法,大力开展以商招商和产业链招商,以全县21条产业链为抓手,通过强链、补链、建链、延链招商,补齐短板,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积极落实省政府建立以商招商分级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参与招商引资活动。及时兑现省财政对招商实施企业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的累进奖补资金及我县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奖补资金。设立民营企业发展贡献奖,对新落户永仁的企业,第1—3年,年纳税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年奖励地方留成税收部分的20%;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年奖励地方留成税收部分的30%。设立民营企业发展特别贡献奖,对年纳税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年奖励地方留成税收部分的10%;年纳税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年奖励地方留成税收部分的15%。设立民营企业发展以商招商奖(房地产除外)。对已落户永仁的企业通过以商招商新引进新企业落户的,新落户企业年纳税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引荐企业3万元,纳税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引荐企业8万元,纳税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引荐企业10万元。扶持新落地招商引资企业升规达限,对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并纳入规上工业统计的企业,一次性扶持资金5万元。(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等,7乡镇人民政府)
(九)促进财政金融投资同向发力。积极争取工业领域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鼓励重点企业深入实施节能低碳工程,推动重点行业绿色改造升级,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促进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以全省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试点县为契机,牢牢把握国家“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的重要红利政策窗口期、机遇期,围绕纾困20条措施,积极与省州对接,争取政策支持。认真落实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双推送”工作机制,加快构建更加和谐的“政银企”良性互动关系,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引进不少于1家金融机构落地永仁。按月梳理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融资需求清单,开展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定期沟通会商。(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人民银行永仁支行等;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等,7乡镇人民政府)
(十)加快盘活存量资源资产。落实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有效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充分释放土地利用潜力,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落实园区废弃土地、厂房低效利用二次使用政策,以供为主、供撤结合,推进批而未供土地面积大幅下降。依法依规加快推进兆顺“烂尾楼”等一批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盘活闲置资产。大力推动城镇低效用地腾退出清,鼓励各地制定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参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快盘活闲置厂房、设备等资源,释放生产能力和经济价值。加快盘活低效、闲置、暂停开发的旅游、矿山等资源。全力推进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工作。(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等;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7乡镇人民政府)
(十一)加快专项债券和预算内资金使用进度。加快推进2021年争取的4个专债项目和2022年专债项目建设,制定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季度计划目标,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对达不到进度的部门进行约谈。加快推进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审核通过的专债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更多的专债项目进入国家专债资金发行盘子。加快资金拨付力度,特别是涉农整合资金、专项债券资金、财政直达资金的拨付使用进度,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依法依规对长期“资金趴账”的项目作出调整、收回处理并通报。按照财政资金保障顺序和重点,优先保障中央和省州出台的重点民生政策资金,做到应保尽保、全力保障。(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7乡镇人民政府)
三、大力实施促消费行动
(十二)积极扩大农村消费。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促进农村消费扩容提质升级。加快农村物流快递网点布局,积极探索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模式,实行统仓共配,充分整合乡村邮政快递资源,切实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推进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促进合作联营、成网配套。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精准对接,发展订单农业,打造新型农商关系,扩大农产品销售,努力扩大农村居民消费。支持农村物流发展,加快实现“快递进村”。对当前统计年度内,新升规达限且纳入国家统计专网进行统计的商贸企业,给予一次扶持资金5万元;对已达限的规模以上商贸企业,营业额(销售额)增幅在20%(含20%)以上30%以下的一次性扶持2万元,增幅在30%(含30%)以上的一次性扶持3万元。(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邮政管理局等,7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积极扩大城镇消费。抓住节日消费旺季的契机,围绕房车营地、黉学庙、小吃一条街等特色亮点,在县域内开展一系列促消费活动,适应居民消费习惯变化和提质升级需要,挖掘消费热点和增长点,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积极引导商贸企业开展让利、抽奖、“周年庆”、会员答谢专场等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周周有“小促销”,月月有“大展销”,做到淡季不淡,旺季旺销,提升居民消费意愿,扩大市场消费需求。加快城市商业体系建设,鼓励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大力引导创建餐饮美食街区和绿色饭店,发展连锁经营和社区便利店,以多业态集聚健全社区商圈。围绕打造1—2个夜经济地标、网红打卡点和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与浓郁民族风情的夜间经济集聚区。对当前统计年度内,新升规达限且纳入国家统计专网进行统计的服务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0万元;对已升规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额增幅在10%—20%(含)的一次性扶持资金1万元,增幅在20%—30%(含)的一次性扶持资金3万元,增幅在30%以上的一次性扶持资金5万元。(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乡镇人民政府)
(十四)培育壮大电子商务。扎实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补齐农村流通基础设施短板、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供应链。加大生鲜农产品网上销售,引导快递企业与本土商贸物流企业合作,实现统仓统配,降低农村物流成本。加大“阳光永仁”县域公共品牌推广,各乡镇落实属地责任,组织动员辖区内电商企业、农村专合组织、农业企业农特产品外包装加印“阳光永仁”县域公共品牌logo,提升“阳光永仁”品牌效应。引导企业与知名电商平台合作,扩大销售。利用新媒体加快培育农村直播电商、生鲜电商、网商,加快电商主体培育,引进和培育一批基础扎实、模式先进、运行良好的涉农电商企业,重点打造一批百万元的电商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县内新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万元,并经过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及相关部门审核认定的电商企业按照主营业务收入的1%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县内企业(专业合作社)根据县级统筹安排参加国家、省级、州级举办各类展洽会的,分别按照国家级2万元/场次、省级1万元/场次、州级0.5万元/场次的标准给予奖补。(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等,7乡镇人民政府)
四、着力提升外资外贸发展水平
(十五)积极引进外资和发展外贸。抓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带来的机遇,积极鼓励企业成立合资公司。在我县新注册的外资企业(含中外合资企业),按实际利用外资金额比例给予扶持。对年实际利用外资3000万美元和年实际利用外资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增资项目,按照省级外资奖励办法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省级奖励。支持企业发展外贸,对县内当年完成外贸进出口所有手续并开展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按进出口总额的10%给予扶持。每户最高扶持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7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快推进产业优化升级
(十六)大力突破工业。坚持大抓工业、绿色发展。推动云南双清螺旋钢管有限公司二期、智能锁及五金配件加工、永生塑料管厂年产1000吨塑料管加工生产等项目尽快开工,形成工业经济新支撑。加快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引导电信运营商加快5G建设进度,支持工业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升级,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废钢、废有色金属、废纸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城市矿山”对资源的保障能力。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含电力热力生产企业)每年给予鼓励发展扶持2万—5万元。工业总产值增幅在20%(含20%)以上的一次性扶持2万元,增幅在30%(含30%)以上的一次性扶持5万元。对规模以上电力热力生产企业每年给予扶持资金1万—5万元。工业总产值增幅在10%—20%(含20%)的一次性扶持1万元,增幅在20%—30%(含30%)的一次性扶持3万元,增幅在30%以上的一次性扶持5万元。(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等,7乡镇人民政府)
(十七)切实稳住农业“基本盘”。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大力支持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发展,确保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启动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建设高端蔬菜、特色畜牧业、精品花卉、野生菌保育等产业基地。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开展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克期完成我县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0.2万亩、产量稳定在6.51万吨以上,确保水稻种植面积、玉米种植面积稳步增加。强化“菜篮子”县(市)长负责制,确保肉蛋菜和其他生活必需品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严格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严守耕地红线,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全年建设2.42万亩高标准农田。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大力推进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农机装备应用水平,加快发展设施农业。聚焦稻谷、玉米、小麦、马铃薯、蔬菜和黑山羊、生猪、肉牛等农业产业发展,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建设良种繁育基地,实施一批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落实烟叶生产扶持政策,重塑烟草产业新优势。创建“一村一品”专业村4个以上,培育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户以上。力争新增绿色食品基地认证3000亩以上。地理标志产品1个以上。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对获得国家地理标识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1个证书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烟草公司等,7乡镇人民政府)
(十八)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阳光生态花果园”建设,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重点支持蔬菜、生猪、肉牛、水果等重点产业,建设规范化种植、养殖和加工基地,支持芒果、板栗、油橄榄、柑橘、樱桃、草莓、核桃、石榴、松露、蚕桑等特色农产品、畜禽产品精深加工和小包装,加快特色农业发展,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合作建立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为一体的农业供应链体系。实施芒果产业提质增效提质增效工程,抓好2万亩芒果提质增效项目,保障好鲜活哲林芒果精深加工项目落地投产,支持好风沃、赛丽等企业扩产提质。抓好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一县一业”、畜禽养殖加工、中药材种植等项目精准谋划包装,推进哲林芒果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竞争性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等,7乡镇人民政府)
(十九)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扶持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百亿金融支农”行动对我县的倾斜和扶持,创新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推进特色种养殖、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彝族刺绣等特色优势产业全产业链金融服务,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州各项贷款增速。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创新农业特色信贷产品,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不断降低涉农贷款利率水平,提升金融服务“三农”满意度。在整合涉农资金分配中,重点向农村规模化中药材种植、特色种植、畜禽养殖、龙头企业带动发展特色农产品和畜禽产品精深加工等项目倾斜。用活用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支持政策,擦亮“阳光信贷”服务品牌,支持好农村特色产业发展。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休闲农业聚集村合作组织、现代农业示范园、电子商务企业与农户联合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支持建设一批特色水果采摘园、美丽休闲乡村、现代休闲农庄,鼓励因地制宜兴建特色餐饮、特色民宿、购物、娱乐等配套服务设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人民银行永仁支行等,7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全力打造滇川合作示范区。立足攀枝花、面向成渝地区探索建立重大政策协同、重点领域协作、市场主体联动等机制,主动融入成渝经济圈,充分发挥市场一体化优势。着力建设以区域物流集散为支撑,以智慧物流、数据联通、科技赋能为抓手,集货运配载、信息服务、仓储交易、流通加工、区域配送、公铁联运为一体的永攀物流港,加紧谋划推动第一期物流港工程,争取引进5家以上物流企业入驻,打造服务全州、面向攀西经济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综合服务型物流园区。坚持大抓工业,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延伸健全产业链条,发展产业集群,把永仁打造成为全州具有比较优势、发展潜力和资源承载力的州级开发区。(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等,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一)着力提升能源保障能力。加强规划统筹,加快推进“源网荷储充”一体化发展、新能源项目开发并网和配套送出工程建设,持续推进500千伏光辉汇流站及平新、物茂光伏基地并网工程、永仁仁和变至华坪变220千伏线路等项目建设,提升永仁在“西电东送”和“云电外送”中的能源枢纽地位。着力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和有序用电工作。加快推进2022年杨家湾子、勐莲、格红等复合型光伏电站项目实施和宜就综合小镇、永仁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加大工业企业服务力度,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探索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楚雄永仁供电局等,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二)支持旅游业加快升级和市场恢复。建好“阳光四季康养园”,加快推进县城“阳光康养中心”、玫瑰阳光城二期、世纪阳光、莲池溪谷田园综合体、莲池四季水果采摘、永仁大桥、外普拉传统村落、诸葛方山森林康养等一批文旅项目建设。鼓励开展文化旅游品牌创建活动,对创建为国家4A、3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新建和改造提升为四星级、三星级旅游酒店(饭店)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被评定为云南省精品旅游饭店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补助奖励;对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的云南省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3万元、1万元的补助奖励。将五星级酒店建设纳入奖补资金兑现,一次性奖励50万元。(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投资促进局等,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三)促进康养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围绕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15%以上的目标,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进企业,着力帮助市场主体破解融资、要素保障、降本增效、市场开拓等方面的难题,充分激发房地产市场主体活力,确保房地产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落实房地产项目谋划储备清单和房地产投资支撑项目清单月监测、月报告制度,紧盯世纪阳光康养、玫瑰阳光康养二期、棚改地块开发等重点房地产项目,发挥重大房地产项目拉动经济增长、稳定市场预期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和租赁中介市场乱象专项整治、房地产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房地产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积极引导各驻永金融机构做好房地产领域的信贷投放工作,严防楼市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对在当前统计年度内,新纳入国家统计专网开展统计数据上报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0万元;对已纳入国家统计专网的建筑业企业,当年建筑业总产值增幅在30%(含)以上的一次性扶持2万元,增幅在35%(含)以上的一次性扶持3万元,增幅在40%(含)以上的一次性扶持5万元;对已纳入国家统计专网的建筑业企业,在晋升资质当年给予资金奖励,3级晋升为2级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2级晋升1级的一次性奖励8万元。(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人行永仁支行等,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四)加快推进智慧永仁建设。坚持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城市“四条线”同步推进数字化,实施“云上云”行动计划,完成智慧永仁三年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搭建“网格—社区—乡镇—平台”的智慧城市治理体系。加强产业链“链长制”工作,启动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建立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服务和支撑保障体系。推进“5G”和大数据网络建设,支持哲林芒果建设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持续推进永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美丽县城补短板智慧化项目、永仁县智慧农贸市场改造项目,以“智慧永仁”建设为引领,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储备上报智慧城市亚洲投资银行贷款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力争引入智慧物流企业5家以上。总结推广“智慧农贸市场”和宜就“乡村治理小区化”经验,全面铺开“智慧政务”“智慧医疗”“智慧城管”“智慧物流”“智慧社区”等智慧化建设,补齐信息基础建设短板,加快编制“智慧永仁”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7乡镇人民政府)
六、推动城乡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
(二十五)大力实施“四美”乡村建设。积极响应党中央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在行动的号召,推进乡村振兴”一十百“示范工程,制定《永仁县“四美”乡村建设考核评估办法》,鼓励支持有基础的行政村先行先试,力争每年每个乡镇打造不少于2个“四美”乡村示范样板,创建5个以上由省人居办发文命名的县级以上美丽乡村示范村。按照”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要求,深入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扎实推进22个村庄规划编制。深入细致做好“四美”乡村示范点的村庄规划编制,扎实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深入开展,着力整治村庄“五堆十乱”,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强化建房风貌管控,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的有力有效执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11480户以上,新建村民小组停车场30个以上。“四美”乡村实行奖励扶持,授牌管理。考核分三个等次,一等奖1个行政村,二等奖2个行政村,三等奖3个行政村。分别一次性给予一、二、三等奖行政村示范点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进行奖励扶持,并授予“四美”乡村荣誉奖牌。授牌后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由县委农办组织开展1次复查,复查后对建设成果巩固拓展差距较大的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及时给予摘牌;对考核排名最后1位的乡镇,县委、县政府将给予“四美”乡村建设“蜗牛奖”进行警示鞭策。其他没有列入奖补授牌的行政村在下一年度可以继续作为示范点建设,但连续建设不得超过两年。(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等,7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六)加快推进精致县城建设。深入推进美丽县城建设,持续推进35个老旧小区提升改造,不断完善县城污水管网配套设施,加快东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推进,分步推进永定河主题公园提质改造,开展城市入城主干道路专项整治,推动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城市运行安全、市场监管平台实现“一网统管”、“一屏通览”。积极争取专债项目支持,确保国家级园林县城创建成功,智慧城市创建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力争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等,7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七)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树立鲜明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导向,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推动县域经济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积极争取省高质量发展前20强县(市)、经济增长进位较快前20强县(市)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奖补资金。加快永仁彝族赛装小镇、永仁哲林芒果航空小镇的特色创建工作。以加快“一县一业”培育为抓手,充分发挥永仁资源、环境、区位、产业发展优势,推动县域产业由资源导向型向市场导向型转变,增强县域发展内生动力。抢抓碳中和、碳达峰机遇,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绿美云南”十年规划建设,同时率先推进“三年行动”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建设年”,大力开展“绿水青山”转换“金山银山”等11项行动,争取获得“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命名。(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7乡镇人民政府)
七、大力激发创新创业动力和活力
(二十八)加快提升创新创业活力。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引培用和技术研发支持力度,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促进企业研发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持续推进产学研结合,引进高端科技创新人才,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省、州级制造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对通过国家级、省级、州级认定的民营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扶持资金。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组织好“精果王”评选活动,积极参加第三届“创翼云南”楚雄创业大赛,确保发放“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4000万元,扶持创业300人,开展创业培训60人。(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7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九)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引培用和技术研发支持力度。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创新人才招引方式,开展优秀青年专业人才专项招引。招引入职后,聘用为县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博士研究生给予生活补助1000元/月,五年期满与用人单位续签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15万元;硕士研究生给予生活补助500元/月,五年期满与用人单位续签三年以上聘用合同,并在永仁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10万元。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连续三年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给予适当的租房补贴。积极申报省州高层次创新团队专项培养经费,推动“双创”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等,7乡镇人民政府)
八、加大助企纾困减负力度
(三十)大抓市场主体培育。树牢“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鲜明导向,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招商引资引进一批、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城市更新改造带动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拉动一批、园区开发孵化一批、强化帮扶巩固发展一批、优惠政策宣传发展一批、转型升级做优做强一批”“八个一批”市场主体培育攻坚工程。围绕建好“三大园”打好“三张牌”和县级主导产业发展,精准挑选、重点扶持2至3家农业龙头企业、商贸企业,力争实现外贸出口零突破。大力开展农民合作社提质增量专项行动,积极开展“空壳社”清理,完善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加大先进典型培树力度,着力培养一批企业家队伍。大力开展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金种子”企业、“新三板”企业、上市企业、电商企业、市场主体“双提升”、中小微企业股权融通、企业降本增效十项计划,促进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推动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力争发展市场主体1871户以上。实施民营“小巨人”和“中小企业成长”培育工程,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10户以上。(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7乡镇人民政府)
(三十一)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全面落实减免个体工商户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稳外贸扩内需等优惠政策,切实做到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全面放开电力市场化交易,年内实现市场化交易电量1.2万千瓦时。贯彻落实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和分时段弹性收费政策,降低物流成本。开展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政府部门转嫁收费、中介机构违规收费、转供电主体乱收费等行为。(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楚雄永仁供电局等,7乡镇人民政府)
(三十二)全力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积极争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用于帮助发展前景好、有技术竞争力、劳动密集型、社会效益高的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并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提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等,7乡镇人民政府)
九、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三十三)认真组织实施营商环境建设年。围绕《永仁县“政治环境、生态环境、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营造高效务实的政务环境、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充满活力的创新就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巩固提升“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成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启动营商环境三年(2022—2024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2022年营商环境建设年十大行动,成立永仁县企业重大项目阳光代办中心、打造永仁效率,推进跨省通办,打造金牌店小二队伍,培育永仁服务品牌,常态化开展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力争3年内实现全面提升并与省同步进入全国一流水平。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强化闭环式全程服务、体系化联动服务、滴灌式精准服务,做到“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对新开办企业,财政 付费印章由企业公章拓展到企业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名章,真正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完善“一部手机办事通”,力争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保持在96%以上,全程网办率达50%以上。设立“永仁县营商环境日”,集中开展营商环境宣传、政企座谈、千名干部入千企等系列活动,每年开展两轮以上市场主体上门大遍访,建立一企一个营商环境联络员、一企一张“优商卡”。用好全省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受理、一口咨询”服务。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极具竞争力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金牌“店小二”。(牵头单位:县营商办;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等,7乡镇人民政府)
十、强化激励和督查兑奖问效
(三十四)及时兑现激励政策和加大督查问效力度。县级有关部门要对2021年县政府稳增长30条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实行网上申报、兑现结果网上公开的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市场主体参与稳增长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领导挂图指挥、部门挂图作战、综合部门挂图监测制度,加强统计监测和指导,依法依规抓好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县级有关责任部门、各乡镇要于本意见出台15个工作日内制定相应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确保政策及时贯彻落实到位,以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各项既定目标任务的完成,稳定经济发展预期。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每季度要向县人民政府书面报告贯彻落实推进情况,并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府督查室每季度牵头组织开展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并将稳增长落实情况报县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等;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7乡镇人民政府)
文件中主要明确2022年县稳增长各项奖励措施,其他方面的奖励措施根据《永仁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或其他文件精神执行,若有与《永仁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或其他文件奖励重复的按照最高奖励标准执行,国家、省州出台有关支持文件一并遵照执行,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本意见发布后,各责任部门要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尽快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