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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会议制度

日期:2024年05月2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规范局机关各类会议流程,统一会议模式,减少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班子会议。局班子会议原则上每半月召开1次,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及局班子成员组成,特殊情况或涉及重要情况通报和重大事项讨论的可临时召开,局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并负责作会议记录。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或委托局班子成员主持。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组织学习省州民族宗教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文件或会议精神,研究决定我县民族宗教系统贯彻意见。

2.研究决定部门年度或阶段工作计划和重大工作部署。

3.讨论决定本单位干部拟任免、调动、职务晋升、奖惩、大额经费开支和各种综合考核。

4.制定完善部门各项规章、制度、措施。

5.上级规定应由部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二)干部职工会议。干部职工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在周一上午进行,特殊情况或涉及重要情况通报和重大事项讨论需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的,由局班子成员轮流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主要任务:

1.讨论并通过部门重点工作和重要决定事项。

2.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会议精神。

3.通报近期主要工作任务及各项主要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4.讨论并决定应由干部职工会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三)民主生活会议。民主生活会分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组织民主生活会。

1.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按上级要求可临时召开,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班子成员参加会议,根据需要邀请县委领导、县纪委县监委或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到会指导。会议主题在会前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会上,班子成员述学、述职、述廉、述法,并对照党内外干部群众所提意见,查找差距,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按照对照检查和意见建议认真加以整改。

2.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视情况可临时安排,局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由局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邀请分管领导和县直机关工委有关同志到会指导,会议按党内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

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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