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承诺制度
1、公开事项:
(1)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
(2)办事指南、工作流程、职责、责任人、工作时限;
(3)应公开的项目信息、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应保密的信息绝不泄露。
(4)对违法、违规的处理结果。
2、公开承诺:
(1)态度和蔼、细心周到、服务热情;
(2)即办事项即时办;承诺事项办理时限内办结;急事急办、不拖拉、不推诿,确保及时、高效、无差错;
(3)廉洁自律,不接受除正常工资收入外的任何形式的资金、有价证券、证卡、宴请、物品、食品、饮品、动产及使用权、不动产及使用权等不正当利益,不谋私利,自觉接受监督;
(4)投诉渠道顺畅,并认真接待处理,口头投诉的口头答复,书面投诉的书面答复,对有效投诉做到件件有落实。